所以京都議定書對發展中國家而言意義重大。比方說對于中國、印度此類“基礎四國”來講,如果沒有京都議定書,最大的后果可能是談判的基礎發生了變化。過去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談,如果沒有京都議定書的話,也就無法有效體現共同帶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在德班會議中,資金問題、談判成果的法律形式、峰值的問題等都是很關鍵的,但最核心的仍是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存廢。
談判低于我們的期待都可以接受,但是不能讓它徹底崩盤
張海濱:德班會議有三種可能性。第一個可能,即達成2012后全面的、平衡的、有效的國際氣候制度。這種可能性從目前來談應該是很小。
第二種是談判形成比較松散的國際氣候協議。哥本哈根會議以來,越來越多的國家都做出了國內的減排承諾。所以我們鎖定已有的承諾,并在這個基礎之上達成一個協議。這就是一個自下而上的、比較松散的協議。第二種假設在德班會議上的可能性,比第一種可能性要大。
第三種假設則是德班談判一無所獲。但這種可能性也小。因為就最近的巴拿馬會議而言,在資金、適應、技術轉讓等問題上都取得一些局部的、有限的進展。
無論哪一種假設,肯定都會有激烈地較量和博弈,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各自表達鮮明的立場。但從現有談判的內外形勢來看,很難有一個明確的結論。2012馬上就到了,如果沒有成型的協議的話,就會形成空檔。而根據坎昆協議是不能出現這個空檔的,那怎么辦呢?這就涉及到過渡期的問題。
有一種可能性,將京都議定書做一個延長,使之形成一個過渡期。這樣的話,保證新的氣候制度和協議與現有的制度做無縫連接。至于這個過渡期是多長時間,用什么方式,則需要在德班協議里面明確。如此還能夠使國際氣候的談判保持在軌道上,而底線是不能讓它脫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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