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確定“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實現節約能源6.7億噸標準煤。
《方案》還提出,到2015年,我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
這份長約1萬字的《方案》涉及12個方面,包括:節能減排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加強節能減排管理、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加強節能減排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通知在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中要求,健全稅收支持政策,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積極推進資源稅費改革,將原油、天然氣和煤炭資源稅計征辦法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并適當提高稅負水平,依法清理取消涉及礦產資源的不合理收費基金項目。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選擇防治任務重、技術標準成熟的稅目開征環境保護稅,逐步擴大征收范圍。完善和落實資源綜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調整進出口稅收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對用于制造大型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抓緊研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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