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日報2月26日消息,荊州各縣市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市直各單位:
根據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繼續嚴格執行離漢離鄂通道管理措施的緊急通知》精神,為切實落實“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工作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自2020年2月26日13:00起,嚴控在荊人員及車輛離鄂出行,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所有在荊人員及車輛暫停發放離鄂通行證明(含通過“荊易行”網上審批平臺申辦的通行證明),前期已發放尚未出行的一律作廢,已在出行途中尚未離開荊州區域的由各交通管控點負責勸返。
二、運輸醫療救援物資、群眾生活物資、保障城市運行的水電油氣物資、農業生產物資和經批準生產的企業物資運輸車輛通行事宜按原規定辦理。
三、對滯留在荊的外地人員,各地要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滯留在鄂外地人員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鄂防指發[2020]76號)要求,妥善做好滯留人員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四、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嚴肅工作紀律,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變通的,一律嚴肅追責問責。
荊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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