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節能產業網訊 “十一五”我國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是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的重大舉措,是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措施。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應對氣候變化、推動科學發展的重要抓手。我國各地區、有關部門采取了一系列強有力的政策措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推動落后產能淘汰工作,圓滿完成了“十一五”確定的目標。“十一五”我國關于節能減排在淘汰落后產能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幾個政策措施:
第一是,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加大獎勵懲罰力度。每年將目標任務分解到市、縣和具體企業。對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較好的地區和企業,在資金、土地、融資等方面給予傾斜,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淘汰落后產能給予獎勵。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暫停對該地區項目的環評、核準和審批;對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停產或予以關閉。
第二是,是完善相關技術標準,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制定實施主要用能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對達不到能耗限額標準的落后產能堅決予以淘汰。切實加強對落后產能企業執行環境保護標準、產品質量標準、能耗限額標準和安全生產規定的監督檢查。
第三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落后產能企業成本。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提高土地使用價格,實行差別電價,提高差別電價加價標準。對超過限額標準的,實行懲罰性價格政策。
第四是,確保社會穩定,高度重視職工安置工作。研究制定職工安置措施,認真落實安置政策,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手段,促進淘汰落后產能企業職工再就業。
深入專題了解:“十一五”中國節能產業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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