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省交通運輸廳2月16日發布消息,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于2月15日下發《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收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海南省從2月17日零時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免收機動車輛通行費。
免收汽油車輛通行附加費。根據《條例》第六條規定“汽油零售企業應當按照購買汽油的數量和征收標準價外征收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海南省汽油通行附加費征收標準為1.05元/升。自2020年2月17日零時起至疫情結束之日止(以公布時間為準),海南省汽油零售企業汽油銷售價格下調1.05元/升。
同時,免收柴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根據《條例》第七條規定“柴油機動車輛按照核定的征費標準計量和征收標準定額征收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費標準計量和具體繳費方式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從2月17日起至疫情防控結束之日止,免收柴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柴油機動車輛按《海南省柴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費標準計量及具體繳費方式等問題的規定》予以免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