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節能產業網訊 蘇偉稱《京都議定書》沒有第二承諾期,會對世界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造成很不利的影響。這個問題不解決,整個進程就要出現倒退。但不是說談判進程就徹底崩潰了,大趨勢還是往前的。推進低碳技術的研發、廣泛的應用,有了技術才能推動低碳產業的發展。帶著這些問題,借在廣州舉行的“全國發展改革系統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會議”的間隙,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中國代表團副團長、氣候談判中方首席談判代表、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蘇偉接受了記者采訪。

蘇偉表示,氣候變化問題涉及到各國的核心利益,所以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經過多輪談判磋商,經歷各種曲折,甚至有倒退的過程,但是總的方向是向前的。談判就是增進相互的理解、凝聚更多的共識、縮小分歧的過程。這個過程是階段性的,哥本哈根會議邁出了重要一步,坎昆會議在哥本哈根會議的基礎上,又往前推進了一步。應對氣候變化談判是一個不斷前進的歷史進程,任何人都改變不了。但是進程有多快,成果有多大,還需要各方坐下來好好溝通磋商。中國對世界各國采取實實在在的措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抱有信心。
從中國的情況來看,我們確實感受到了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我國人口眾多,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東西南北氣候差異大,世界氣候微小的變化,對中國都有很大的不利影響,總體來說有很大的脆弱性。因此,應對氣候變化,中國面臨著嚴峻的形勢和非常緊迫的任務。
蘇偉還說,《京都議定書》減排指標是現在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制度中唯一有法律約束的減排體系。因此,《京都議定書》沒有第二承諾期,會對世界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造成很不利的影響。這個問題不解決,整個進程就要出現倒退。但不是說談判進程就徹底崩潰了,大的趨勢還是往前的。
對發展中國家而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會面臨一些特殊的困難,但是也會帶來新的發展機遇。從長遠來看,低碳是一種科學發展的理念,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首先,在應對氣候變化中要體現公平;其次,大氣空間排放的資源也是有限的。實際上,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中國家有責任,有義務,也有機遇,有權利,通過低碳發展來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解決能源安全問題。
蘇偉還表示,現在發展中國家正處在發展階段,讓其控制溫室氣體的排放,不讓使用化石能源,是沒有道理的。發展中國家沒有別的選擇,他的發展是為了實現消除貧困的目標,滿足國內人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這也是為什么我們在談判中提出“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確有個公平的問題。而發達國家一方面要大幅減排;另一方面,要拿出錢和技術,幫助發展中國家在不影響經濟發展目標實現過程中,控制溫室氣體的排放,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這也是中國在談判中一貫主張的。
蘇偉還說道,十二五期間,中國應對氣候變化關于方面離不開相關政策措施的支持,而且涉及方方面面,包括投資的、消費導向的、低碳技術的研發和應用等。此外,還要研究利用經濟和市場的手段,包括稅收、價格和財政政策等,來推動低碳產業的發展。據中國節能產業網了解,現在在節能減排工作中,中國已經有了若干項鼓勵性、引導性的政策措施,并在研究哪些措施可以拓展到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降低碳排放強度的指標上來。有了評估之后,還需要進一步看需要哪些政策措施來推動落實,國家正在做相關的研究部署。同時,我們也希望通過低碳省市的試點,能夠自下而上,從實踐中對政策措施提出一些要求。
深入專題了解: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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