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節能產業網訊 世界自然基金會日前建議 :“十二五”應繼續貫徹實施20%左右的能源強度下降節能目標和18%的碳強度下降目標。如果不堅持節能減排高目標,“十二五”規劃中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轉變經濟結構的重頭戲就會落空。
世界自然基金會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主任楊富強日前表示,“十二五”發展規劃的著力點就是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將調整經濟結構作為攻堅戰。能源強度目標和二氧化碳強度目標(節能減碳目標)是有法律約束力的、是十分有效的抓手。并分析道,可靠的統計數據是制定節能減碳目標的基礎。從1980年到目前的經濟、能源的數據經過修正后是可靠的,特別是2000年以來的數據,豐富了能源政策研究和制定的迫切需要。
楊富強表示,在1978年后三十多年里,中國改革開放,狠抓“節能優先”的能源戰略,開展國際交流和貿易,能源強度的后發優勢顯現出來,能源強度迅速下降。能源強度與2005年相比,“十一五”期間下降了18%以上。這是經濟發展內在規律和政府強有力政策的疊加效應的結果。在今后15-20年內,中國能源強度下降的潛力空間是很大的,節能減排高目標的設定是有依據的。,“十二五”經濟結構節能空間的潛力很大。在2020年以前,經濟結構變化的節能量比重可以達到60%,技術節能量只占到40%。從2020年以后,技術節能量可上升至50%或更高。
世界自然基金會認為,在地區目標的分解上,節能減排目標應遵循東部高,中部次之,西部適中的辦法。西部地區經濟落后,需要有較高的經濟增長是合理的要求,但必須是滿足高目標約束條件下的經濟增長。在“十一五”中缺失的部門的指標分解應在“十二五”中得以實現。在長效機制的建立上,通過公眾的參與和推動,逐步將中央的強制性節能減排要求轉變成地方政府自身的節能減排要求。約束性的地方節能減排指標不能低于中央的指導性節能減排指標。
因此,楊富強強調說,中央與地方在制定節能減排的約束目標中能否雙贏是關鍵所在。“十二五”期間,國家應堅持制定節能減排高目標并強化實施,才能產生實效,實現“十二五”規劃的中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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