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北省環保廳4月9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河北省5項地方環境標準報經省政府同意,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此次河北省制修訂的地方標準包括《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燃煤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標準》、《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標準》等,這些地方標準在部分排放指標上嚴于國標。
河北省是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生產大省,這些行業也是污染排放大戶,成為污染治理的重點行業。此次河北省修訂的《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在參考國家標準特別排放限值指標值的基礎上,設定了河北省鋼鐵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其中,燒結、球團、煉鐵等工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嚴于國家標準。如新標準中燒結機頭、球團焙燒設備的二氧化硫特別排放限值是160毫克/立方米,國家標準是180毫克/立方米。在燒結工序增加了重金屬(鉛)參考性指標,并明確了排放限值,為今后監測企業重金屬的排放提供參考依據。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河北省首個地方水泥環境標準,確定的污染物控制指標有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等。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為50毫克/立方米、260毫克/立方米,國家特別排放限值標準分別為100毫克/立方米、320毫克/立方米。
《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也是河北省首次制定,主要控制的污染物種類與國標一致。標準規定的主要指標限值同樣嚴于國標,如玻璃熔窯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限值分別是30毫克/立方米、250毫克/立方米,國家標準分別為50毫克/立方米、400毫克/立方米。
為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提升燃煤鍋爐大氣污染控制水平,河北省制定了《燃煤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標準》,提出在用燃煤鍋爐氮氧化物執行380毫克/立方米排放標準,新建燃煤鍋爐則執行200毫克/立方米標準。
河北省農村每年產生大量的生活污水,幾乎沒有經過處理就排放到環境中,不僅給流域環境造成巨大壓力,也給農村面貌、居民飲用水安全帶來嚴重威脅。因此,河北省首次制定發布了《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標準》,要求農村地區采取必要的治理技術和設施,使污染物排放必須達到規定的排放限值。對分布在城鎮周邊、可將生活污水納入城鎮污水管網的農村,應將農村生活污水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該標準針對農村生活污水主要來源、水質特征等,確定了pH值、色度、總氮、氨氮、糞大腸菌群數等11項主要控制指標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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