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從2014上海分布式能源國際論壇傳出消息,北京市天然氣分布式能源補貼標準即將出爐,補貼力度將達到2000元每千瓦。這也是目前,繼上海、長沙之后,國內第三個出臺專門針對天然氣分布式能源補貼政策的城市。
2011年四部委發布的《關于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中提出中央及各地“健全財稅扶持政策”方面的要求與部署。受《指導意見》鼓舞,之后雖然各地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的熱情高漲,但迄今,出臺專門針對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補貼的地方寥寥無幾,中央政策更是“只聽雷不見雨”。
近兩年,北京市政府出于環境治理的壓力已耗資巨額,還在不斷加碼。此次在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是否應給予補貼尚存爭議的情況下欲出臺相關政策,足體現其“治污”決心。
毫無疑問,對盼補已久的天然氣分布式能源行業而言,北京補貼標準一旦出臺,激勵作用明顯。初聞此消息,筆者甚至禁不住大膽臆測,北京補貼標準的出臺能否進一步發揮多米諾骨牌效應,帶動全國性地方補貼標準出臺。對此,業內資深專家徐曉東一語中的:“北京的示范作用,只有在中央政府出錢的情況下才會顯現!
天然氣分布式能源能否得到地方性補貼,還要看各地的環境形勢壓力與能源供應情況。在經濟形勢不佳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出臺補貼政策恐怕會慎之又慎。而全國性相應補貼激勵措施是否出臺,以及何時出臺需要考慮與權衡的因素更復雜。筆者從相關渠道獲悉,正在制訂中的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指導意見的實施細則或將會將其考慮在內。但有關人士已經給出預言,企業千萬不要將希望放在國家補貼上,設計方案時也不能將國家補貼因素放入贏利的保證中。如國家補貼政策出臺,只能視為驚喜,意外之財。
事實上,央地在落實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扶持政策方面表現出來的態度積極,而行動遲緩,客觀上也正反映了當下業內存在的兩種觀點——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發展,靠政策激勵,還是靠市場推動,這兩者的碰撞與博弈。
國內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在天然氣產業迅速發展、以及能源結構轉型與節能減排日益成為發展主題的大背景下應運而生。雖然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在中國已醞釀多年,到目前也有數個項目成功運作,經濟性與節能環保效應初步顯現。但受市場條件不完善和體制方面的制約,一直進展緩慢,目前仍處于發展的起步階段。在這種情況下,中央出臺文件明確鼓勵其發展,按理應予以一定的扶持,以促使其盡快步入良性發展軌道。
在“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大方針指引下,長遠講,一個新生事物是否具備長久生命力,就在于其本身是否具有經濟價值。有業內專家指出,優化設計和合理運行是以天然氣為基礎的多能協同分布式能源系統大規模發展的前提。不得不承認的是,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在技術、裝備以及方案設計上都還有提高經濟性的空間。目前,在盼補無望與天然氣漲價預期之下,受政策鼓舞,業界依然看好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前景,不少企業已將目光轉向在通過提高自身實力提高項目的經濟性上來?陀^上也說明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有其發展的必然吸引力。畢竟,市場才是推動分布式能源發展的最強大推動力。
眼下看,真正阻礙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發展的不是沒有補貼,而是制度設計的不完善。天然氣分布式能源要發展,體制和標準應先行。如果具備了相對科學合理的整體項目規劃與評估機制,可以體現能效與客觀反映全成本的價格機制,再加上相對均衡的各方利益協調機制,并逐步引入市場化的管理機制,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也就真正具備了大發展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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