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年內財政部有關金融保險業增值稅試點的方案草稿將完成。而在具體的稅率設定上,多位業內人士表示,根據不同類型的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部分按照簡易計稅方法進行征收,部分按照一般計稅方法進行征收是比較可能的選項,而一般計稅方法適用11%的稅率可能性較大。
業內人士以11%的增值稅稅率測算,若對貸款利息收入、理財產品銷售、手續費、傭金收入全部繳納銷項稅,投資免稅,且嚴格憑票抵扣進項稅,則銀行的營業利潤將減少1.75%。
目前,我國對金融保險業征收營業稅,適用稅率5%。營改增之后,金融保險業將適用什么樣的稅率一直是業內較為關注的重點問題之一。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表示,金融保險業營改增的大體原則應該是保持金融業稅負基本不變。他認為方案可能有兩種:第一種是簡易征收;第二種是區分業務,有些業務按照簡易計稅方法征收,有些業務按照一般計稅方法征收。
至于按一般計稅方法征收的稅率,張斌表示,三中全會要求適當兼并稅率,因此新創一個稅率的可能性不大。在已有的6%、11%、13%和17%四檔稅率中,經過測算,11%的稅率可能性較大。
畢馬威在去年年底向財政部提交的《中國金融服務業增值稅改革政策建議》中寫到:我們認為很有可能對利息收入按照1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但是符合下列情況時才應適用該稅率:銀行可以對支付其他銀行的利息進行進項稅額抵扣;可以將銀行支付給存款人的利息視同進項稅額。
實際上,金融保險業營改增對金融體系帶來的短期利潤沖擊不止是稅負的提高。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地區間接稅主管合伙人胡根榮認為,假設現行的發票管理要求不變,金融行業交易量巨大導致需要開具大量的增值稅發票,因此,金融機構必須實現金稅開票系統與現有各業務系統的對接,以滿足增值稅下增值稅發票的開票需求。因此,系統硬件和軟件支出將大量增加。
“營改增對金融業、尤其是銀行業應該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尤其是這幾年,銀行業整體面臨的壓力不小,包括利率市場化的沖擊、達標資本管理新規等,而營改增需要銀行在IT系統上進行大量投入,這將進一步加大銀行的壓力。一些銀行對于營改增還是存在抵觸情緒!币晃唤咏O管的銀行業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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