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國確實是一塊資源寶地。作為僅次于哈薩克斯坦的世界第二大內陸國家,蒙古國國土內富含煤、金、銅、鐵和鉛鋅等礦產資源。
然而,由于其國民經濟基礎一直是畜牧業,歷史上又曾長期實行計劃經濟,蒙古國的經濟狀況一度極端凋敝,不得不依靠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援助。
為改變這一狀況,蒙古國政府確立了“礦業興國”發展戰略,逐漸成為目前世界上增長最快的經濟體之一。2013年,蒙古以GDP18.3%的增長率成為世界經濟增長明星。
豐富的資源改變了自己,也正吸引著世界各國資本前來逐鹿。
自確立“礦業興國”戰略以來,礦產業已成為蒙古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目前,礦業對其國內生產總值(GDP)的貢獻率為17%,占出口總額的81%,吸納了73%的外商直接投資,占據國家稅收的23%。蒙古國400多個礦業公司吸納了5萬余名工人就業。
“為了發展和保障經濟增長,目前蒙古國的最主要行業就是礦業。”在日前召開的第四屆中國煉焦煤高峰論壇現場,蒙古國煤炭工業協會會長圖夫德諾爾吉•那仁(Tuvdenorj Naran)對記者表示,出口的礦產中,規模依次為煤炭、銅、金、鐵和鉛五個大的類別。
為支持礦業發展,蒙古國政府也采用了一些金融措施,學習發達國家利用資本市場融資。2012年,蒙古國政府在國際市場上發行規模達15億美元、名為“成吉思汗債券”(Chinggisbonds)的主權債券,意在為當地企業主提供貸款,提振礦產品和羊絨出口業。
我國外交部資料顯示:根據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蒙古國政府制定的發展總體規劃目標是:2007—2015年實現經濟年均增長14%,人均GDP不低于5000美元,為經濟快速發展打好基礎;2016—2021年經濟年均增長不低于12%,人均GDP不低于1.2萬美元,進入世界中等收入國家行列。
中國不僅僅是銷售市場和產品買家
對于蒙古國而言,除了腳下的資源之外,作為當前世界最大的礦產需求市場之一的中國,更不容忽視。
目前,“中國是蒙古煤炭的唯一出口國!眻D夫德諾爾吉•那仁告訴《中國經濟周刊》,眼下蒙古國正在開采和出口的煤礦均位于南戈壁,距離中國國界線很近。最近的距離中蒙邊境僅50公里,略遠的也只有260公里。
近年來,蒙古國對中國煤炭出口呈持續增長的態勢。根據蒙古國國家統計局的數字,2011年、2012年,蒙古國對中國煤炭出口量分別為——2070萬噸和2200萬噸。2013年,由于中國需求下降,這個數字降到1800萬噸,蒙古國對我國煤炭出口總量也降到第四位。但2014年,這一數字有望增加至3400萬噸。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副會長路耀華預測,我國2014年煤炭進口將在3億噸左右。據此,蒙古國的煤炭將占我國進口總量的1/10左右,繼續在我國煤炭進口來源國中保持前列。
2月20日,蒙古國總統諾羅布•阿勒坦呼亞格提出,將進一步擴大煤炭開采和出口。蒙古國計劃在未來20年內向中國出口煤炭10億噸,平均每年出口達5000萬噸。
圖夫德諾爾吉•那仁表示,以蒙古國目前煤礦的產能來看,已經能夠達到年出口5000萬噸的規模,當前出口量主要受通關口岸能力限制。而蒙古國政府正在積極推動加強通關能力,其中幾項重要措施包括,修建一條由塔本陶勒蓋煤礦(TavanTolgoi)通往中國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的鐵路,進而改變蒙古國煤炭完全依賴汽車的運輸方式,以降低煤炭企業的剛性成本。
此外,蒙古國將進一步簡化通關手續!耙郧巴P需要通過4個單位需要辦理10個手續!眻D夫德諾爾吉•那仁表示,蒙古國議會已于2013年對《口岸法》進行了修改。新確立的《口岸法》將對所有口岸業務進行更新。從2014年4月1日開始,此前由邊防軍、海軍、移民局、檢驗監察局4個單位分別單獨檢查通關的現狀將通過一個電子系統統一。
中國并不僅僅只是作為銷售市場和產品買家!爸袊浅V匾谠S多礦產項目上,運輸、后勤保障、通關、定價等許多方面,蒙古國都必須與中國合作!泵晒徘案笨偫怼W尤陶勒蓋礦首席執行官剛包勒得曾這樣表示。
蒙古國也在探索其他的出口方向。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之后,全世界都在反思核能源的安全性。不少國家正在考慮從核電斷奶,回過頭來使用化石能源。
圖夫德諾爾吉•那仁透露,目前,韓國和日本正在積極研究進口蒙古國煤炭的可行性。在物流和貿易等議題上,蒙古國與日本、韓國之間已經展開了政府和企業層面的交流。
“我認為今年蒙古國的煤礦開采量將會增加!眻D夫德諾爾吉•那仁表示說,由于部分礦種的資源稅率已由5%下降到2.5%,來自蒙古央行的數據顯示,在第一季度的煤礦開采量與去年同期相比已經增加了兩倍。
吸引外資需要穩定的政策環境
為改變粗放的原材料態勢,蒙古國政府正在進一步促進外國投資,以建立完整的工業鏈。
圖夫德諾爾吉•那仁表示,蒙古國政府并不支持原礦出口。政策正在鼓勵吸引外資到蒙古投資設廠,發展礦產品半加工和深加工等行業。已有部分企業希望在蒙古國投資設立發電廠,在當地消費煤炭資源,出口電力。
然而,蒙古國政府對外商政策的不穩定一直飽受詬病。蒙古國曾頻繁更改相關法律:2008年的《外國投資法》要求所有外國投資者必須在蒙古國外國投資和外貿署(FIFTA)注冊。此外還將投資門檻提高,將外國投資最低資本要求從1000美元提高到10萬美元。2012年,蒙古國議會再度修改《外商投資法》,限制對該國三大戰略性行業礦業、金融業和通信業的外國投資。在戰略性行業,若外國投資比例超過49%、投資額超過1000億圖格里克(約合6000萬美元)時,須由政府提交議會作出決定。
蒙古國政策風險過高,引起國內外的諸多批評。2013年,《外商投資法》再次修改,其中增加的穩定性條款要求,只有全蒙古議會76名議員中的1/3以上共同提出申請,才可對是否修改該法案做出討論。
為進一步優化蒙古國的投資環境,蒙古國政府針對礦產資源的國家政策將進一步優惠,例如針對煤炭行業來說,洗煤、選煤等非原煤出口的企業可以免繳9%的資源稅。
“蒙古國未來有價值的投資將集中在礦業、金融和通信行業上!眻D夫德諾爾吉•那仁告訴記者,此外,該國農業近來也成為外資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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