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25號)正式頒布。2010年6月3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隨之出臺。緊隨其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等地方性財政獎勵管理實施細則陸續公布。其中,上海、北京、山西等省市的地方配套財政獎勵都大幅高于國家要求60元/噸的底線,甚至超過了中央財政的獎勵標準。如上海和北京分別配套600元/噸標煤、500元/噸標煤。2010年6月29日,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聯合發出“關于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需求及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截止到2010年年底,已經完成第一批節能服務公司本案,共計461家節能服務公司入圍,第二批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工作正在進行中。
《意見》首先充分肯定了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已經發揮的積極作用,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節能服務產業的重要意義,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努力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促進節能服務產業加快發展”。規劃了節能服務產業兩個階段的發展目標,即“到2010年,扶持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壯大一批綜合性大型節能服務公司,建立充滿活力、特色鮮明、規范有序的節能服務市場。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壯大,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薄兑庖姟吩诩哟筚Y金支持力度、試行稅收扶持政策、完善相關會計制度和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還就“鼓勵支持節能服務公司做大做強”、“發揮行業組織的服務和自律作用”、“營造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各方面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及個地方配套政策的出臺,是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示范、推廣十二年以來一個新的里程碑,是節能服務公司做大做強的政策保障和重大機遇。標志著我國節能服務產業與國家產業政策正式接軌、邁進了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
深入專題了解:“十一五”中國節能產業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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