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處于相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十一五”和“十二五”的經濟增長和能源格局不會有太多的變化,需要應對的問題應該也大致差不多。應該說,一個比較明顯的區別就是經濟低碳轉型問題。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這一目標說明兩層含義,一是,中國的碳減排目標與其他國家不同,是與GDP相聯系,是以保證經濟增長為前提的;二是,中國低碳轉型是一個比較緩慢的過程。而實現這一目標,2010-2020年,我國能源消耗總量平均每年只能增加8500萬噸標準煤,F在我國每年增長1.5億噸以上標準煤。如何突破資源、環境的制約是當前和今后我國工業面臨的緊迫任務和戰略課題。
“十二五”將把大幅度地降低能源消耗強度、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作為重要的約束性指標,將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全面改革資源稅,研究開征環境稅,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更多地采用鼓勵性的經濟政策,發揮市場機制,起到促進節能減排的作用。國家將完善政策機制,理順煤、電、油、氣、水、礦產等資源類產品價格關系,嚴格落實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和脫硫電價。
不過,這種轉變可能短期內實現比較困難。最大的障礙在于我國節能減排的市場化手段比較少,市場機制還不夠成熟。從減排的大方向來看要靠市場化的手段,現在主要靠行政手段來進行節能減排,只能立竿見影,但從長期來看,毫無疑問要用市場交易的方式來減排。不過,這種市場化交易需要具備若干條件:一是要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二是要有交易的平臺和場所,三是要有好的交易監管機制。
“十二五”期間,國家應大力推進節能行業的市場化進程,比如合同能源管理。如果合同能源管理成熟的話,國家或許就不必像“十一五”期間那樣過于依賴行政手段。
另外,在評價機制上,也應該朝著市場化的方向改進,不能靠政府有關部門單方面的努力,還要發動社會組織和民眾力量,加大對節能減排與環境評價的影響力。
環保部日前公布的減排目標是,到2015年,全國二氧化硫的排放總量將比2010年減少10%,而COD的排放總量將比2010年減少5%。工信部提出的目標是,到“十二五”末期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比“十一五”末期降低16%。 而“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余地更小,攻堅更難,十二五能否完成這個指標,不重復去年底那樣為完成指標實施拉匣限電和造假數據的行為,備受關注。
“十二五”節能減排地方指標不應該再‘一刀切’的為了節能減排而節能減排,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不平衡,節能減排的指標設定上也應該有所區別,政府要根據各地的資源稟賦、發展水平和技術上的能力,進一步完善能源強度指標。最重要的是,我國已向社會慎重承諾了減排目標,這需要在“十二五”、“十三五”時期一步一步地去落實!笆濉钡臏p排目標一方面要積極自我施壓,為“十三五”留下較多的回旋余地,因為節能減排越到后期難度越大;但另一方面,“十二五”的目標也不宜定得過高,因為“十一五”期間已將容易的減排任務做完了,“十二五”要完成同樣的目標,難度更大。因此在國際社會中,我們一方面要積極承擔減排的責任,一方面要爭取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兩方面要達到某種平衡。
“十二五”節能減排行動已經開始,節能減排任務更加艱巨,是一條不平坦的坎坷之路,必須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減排要朝著市場化方向前進。我國政府在落實“十二五”能耗與碳排放強度目標方面,完全也可以考慮引入區域或行業層面的節能減碳目標交易機制,以市場機制結合行政手段來經濟地實現各省區市節能減碳目標。希望2011年是一個良好的開局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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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專題了解:“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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