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山西省節能工作捷報頻傳:入選首批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公告的節能服務公司備案名單中,山西省10家節能服務公司榜上有名。目前,第二批申報國家備案的36家節能服務公司已通過初審,其中符合條件的33家公司將報批國家。2010年財政部安排山西省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資金7500萬元,在全國名列前茅。
為促進一批節能服務公司成為山西省節能服務產業的中堅力量,在全社會營造節能減排的良好氛圍,實現山西省轉型跨越發展,近日,省政府下發了一系列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節能服務產業的新政策。這為下一步山西省的節能減排工作提供了新的動力,也為廣大節能服務公司注入了一劑強心針。
12月22日,記者就大家所關心的問題采訪了省財政廳副廳長潘賢掌,請他對山西省推出的各項新政策逐一進行解讀。
合同能源管理是發達國家普遍推行、運用市場手段促進節能的服務機制。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為用戶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并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可大大降低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積極性,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
根據 《山西省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根據項目實施后年實際節能量,按照不超過400元/噸標準煤的標準進行專項獎勵。對于列入財政部合同能源管理獎勵范圍的項目,在國家補助240元/噸標準煤的基礎上,省財政按160元/噸標準煤給予配套獎勵;列入省合同能源管理范圍的項目,省財政按350元/噸標準煤進行獎勵;市、縣財政可視情況對列入中央、省級合同能源的項目給予一定獎勵。經省政府批準的重點推廣試點示范項目不受此限制。
在加強稅收征管的前提下,對節能服務產業采取適當的稅收扶持政策。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其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免征增值稅。
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區分服務費用和資產價款進行稅務處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辦理上述資產的權屬轉移時,也不再另行計入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
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節能服務公司的融資需求特點,創新信貸產品,拓寬擔保品范圍,簡化申請和審批手續,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融資、保理等金融服務。
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入的固定資產可按有關規定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積極利用國外的優惠貸款和贈款,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支持。
此外,各級政府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進行列支。事業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計入相關支出。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分別予以核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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