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昨日表示,當前我國煤電氣等能源價格關系尚未理順,價格尚不能充分反映能源稀缺程度、供求關系和環境成本,價格對節能的政策導向較弱。
華建敏是在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作關于檢查節約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做出這一表示的。
針對這一情況,該報告建議,應進一步推進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理順價格形成機制,實行有利于節能的價格政策,引導用能單位和個人節能;可逐步實行峰谷分時電價、季節性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制度,鼓勵電力用戶合理調整用電負荷。
報告還建議,對鋼鐵、有色金屬、建材、化工和其他主要耗能行業的企業,通過區分淘汰、限制、允許和鼓勵類嚴格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同時健全能源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促進能源資源的節約及其開采利用水平的提高。
此外,報告指出,今后我國要更多運用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推動節能,切實糾正突擊性的限制企業正常生產和居民生活用電的做法,建立促進節能減排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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