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三:為何會有環保數據造假?
減排能力缺失,監管力度要加強,政策補貼要跟上
2009年,全國共有8家燃煤電廠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行,對脫硫劑消耗量、煙氣入口和出口二氧化硫濃度數值人為造假,使得環保部門得到的在線監測數據失真。
企業產生這種行為有多方面的原因,企業自身的環境意識淡漠是很重要的原因。環保數據造假,說明企業已經擁有了環保設施,可由于各種原因沒有按照要求投入運行,還有一些企業根本就不具備脫硫、脫硝能力,經濟壓力也是客觀原因。對于已經安裝環保設備的企業來說,脫硫、脫硝電價補貼政策的執行存在差異,1.5分/千瓦時的脫硫加價不能適應不同的脫硫工程,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挫傷了部分發電企業脫硫的積極性。
因此,國家一方面要不斷加強監管力度,環境保護部及地方環保部門定期要對發電企業進行環保核查。另一方面,要加強政策性補貼,按照節能減排的貢獻為企業做一定的補償,激發企業節能減排的積極性;同時,對不按要求投運環保設備的企業要加大懲罰力度,對新建電力企業要監督其按照“三同時”的要求設計、施工和投產。
此外,需要引入市場手段。政府要不斷建立健全以市場為導向的節能減排新機制,要大力推行節能調度,對于節能減排成效顯著的企業給予電網調度的優先權,同時給予電價補貼,培育電力企業清潔生產的積極性;要推廣實施已取得實踐經驗的發電權交易機制,擴大發電權交易范圍及交易主體,鼓勵耗能高的企業將電量轉移給節能的大機組,在保證國有老企業穩定的基礎上,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的進展。
上一頁 [1] [2] [3]
深入專題了解:“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