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外垃圾焚燒發電狀況
受資源和能源危機的影響,國際上的一些發達國家對垃圾采取了“資源化”的方針,垃圾處理不斷向“資源化”發展。垃圾焚燒發電是近50年發展起來的新技術,是垃圾“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的最好措施之一;綜合考慮其社會、環保及經濟效益,是解決垃圾圍城、污染環境的最佳途徑之一。最早利用垃圾發電的是德國和法國,近幾十年來,美國和日本在垃圾發電方面的發展也相當迅速,處于世界領先行列。目前,已有35個發達國家和地區建有2000多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主要分布在歐洲、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和地區,70~90%的生活垃圾均焚燒處理。
但隨著垃圾焚燒發電技術的推廣使用和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的不斷發展,垃圾焚燒后所產生的廢氣、廢水、灰渣等衍生物環境污染問題也日益突顯出來,特別是廢氣中的“二惡英”劇毒物質得不到有效控制和處理,尤為引人關注。1985年美國就因環保方面因素取消了137座垃圾焚燒爐興建計劃;199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通過了垃圾焚燒爐使用的禁令;1996年,北美洲五大湖區52個焚化爐結束運作,德國、荷蘭、比利時等國也相繼頒布了“焚燒爐禁建令”;日本到2005年,關閉了4600余座垃圾焚燒設施;即使經濟不太發達的菲律賓也頒布了垃圾焚燒設施建設的禁令。導致各國政府紛紛立法關閉、禁建垃圾焚燒設施的直接原因就是二惡英。由此可以看出,國際上的一些發達國家在垃圾焚燒發電的處理方式上有了更新的認識,采取了更謹慎的態度。
以日本為例:上世紀70年代起,日本在全國大力推廣垃圾焚燒,焚燒廠的數量一度占到全球的70%,60%的城市固體廢棄物通過焚燒處理,這導致大氣中的二惡英含量嚴重超標,上世紀90年代,日本大氣中測得的二惡英水平竟然是其他工業國家的10倍。日本人痛定思痛,開始改變思路,將垃圾處理的重點由終端——怎樣消滅垃圾轉移至起點——怎樣減少制造垃圾。1999年7月,日本頒布了《二惡英特別措施法》,大幅提高二惡英的排放限制標準。嚴格的排放標準使垃圾焚燒的成本上升,導致大量的垃圾焚燒廠關閉。自2000年起,日本又先后頒布實施了《家電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與垃圾減量相關的法律,以個人與家庭為單位,從源頭上減少垃圾,實行垃圾分類。據日本環境保護部統計,僅1995年至2005年間,就有500座垃圾焚燒廠被迫關閉。2008年,東京的垃圾年產量相比20年前減少了一半,而這也導致東京的25座垃圾焚燒廠中有10座因無垃圾可燒被迫關閉。同時,由于實行了嚴密的分類措施,現有的垃圾焚燒廠所燃燒的垃圾已經完全剔除了塑料等化學制品,燃燒的垃圾均為食物殘渣等無法再循環利用、又不會造成大幅度環境損害的產品。這大大降低了焚燒所造成的有毒氣體排放量。
二、國內垃圾焚燒發電狀況
我國目前垃圾處理的主要方式還是衛生填埋。由于我國地少人多,衛生填埋處理垃圾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資源,垃圾集中填埋后又形成一個新的污染源,造成二次污染。而垃圾焚燒發電是處理生活垃圾,解決垃圾圍城和環境污染等問題的最有效措施。我國在生活垃圾焚燒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等方面起步較晚,第一個垃圾焚燒發電廠在1987年投入運行。相比之下,我國的垃圾焚燒設備的設計、生產應用水平和規模與發達國家的差距還比較大,生活垃圾焚燒量僅為3.72%,發電總裝機容量200多兆瓦,遠遠低于發達國家平均水平。
2007 年8月,針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不足、處理水平低的情況,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印發了《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十一五”規劃》。規劃提出,“十一五”期間,全國要新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32萬噸/日;到“十一五”末,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要達到 60%;其中,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0%。為此,近年來垃圾焚燒發電發展迅猛,全國各地都在大干快上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根據《2010年中國能源重大新開工施工醒目縱覽表》統計,2010年國內擬建的垃圾焚燒發電廠達到41個,項目分布國內北京、重慶、四川、河北、浙江、廣東等16個省市自治區,其中廣東就有14座。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于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日趨明顯,一些經濟發達的城市在推廣垃圾焚燒發電技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垃圾焚燒技術也日趨成熟,近期已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是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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