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CDM管理中心副主任劉強表示:建立中國的碳交易市場還要解決前期的很多問題,沒有具體時間表。雖然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碳賣家之一,但因為缺乏碳交易市場和標準,使得碳交易最終還要在歐洲和美國的交易市場上得以完成,中國在碳交易中也喪失了話語權。
隨著中國CDM項目在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EB)接連受挫,許多中國從事碳交易的業內人士開始呼吁,中國需要建立自己的碳交易市場,不僅可以減少買賣雙方尋找項目的搜尋成本和交易成本,還可以增強中國在國際碳交易中的話語權。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CDM管理中心副主任劉強在不久前公開表示中國總體上還處于碳交易的嘗試階段。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的獨家專訪時,劉強表示:建立中國的碳交易市場還要解決前期的很多問題,沒有具體時間表。
2012年后總有一種碳交易模式會繼續
第一財經日報:2009年12月,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EB)宣布“砍掉”10個中國風電CDM項目,今年7月30日,在EB第55次會議上,22個項目被“槍斃”,其中20個來自中國。對于中國CDM項目近來連續遭到EB的拒絕,你認為原因何在?
劉強:具體的問題有不同的技術原因,也是難免的,但如果將技術問題放大,當作障礙,從鼓勵中國發展低碳項目角度來說,這是不應當的。
總體來說,一定程度上有歐洲的聲音在主導,這個問題有時候是一種政治問題,就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問題)。有些項目是需要利用CDM達到內部的收益率,中國的產業發展比較快,會對歐洲產生一些影響,他們會考慮是否是CDM助長了中國的相關產業發展這么快。就風電項目來說,CDM起了重要作用,但不是主要作用,主要還是要看政府的電價政策。
其實,中國的CDM項目中實力雄厚的國營企業起了重要作用,沒有政府政策,沒有可再生能源法,這些東西都是沒有的。
日報:大家普遍認為2012年后CDM的前景不明,你對CDM的前景如何判斷?
劉強:這完全取決于國際談判,不同觀點之間相互沖突,各國利益不同,談判還是比較艱難的。同時,是否將氣候變化當做一個嚴肅的問題對待也是十分重要的。
我個人相信碳交易模式,不管是自愿的模式、補償的模式、獎勵的模式,總有一種模式會繼續,畢竟這是一種好的模式,能將市場帶動起來,但具體是什么模式完全取決于談判。
日報:有些人對于CDM比較失望,你好像對CDM還是很推崇的?
劉強:從我的角度看,我是很支持的。雖然CDM獲利的不一定是中國,中國每噸碳排放權交易價10歐元,在國際碳市場是20歐元。要引進技術又要轉回技術輸出國,收益是被交易方拿走了。但是,通過CDM一些新能源企業和低碳項目就可以去做了,這是一個對于中國經濟發展的導向作用,時間越往后,成本就會越來越高。
中國風電發展迅猛的原因之一,就是CDM,雖然CDM只能部分地解決投資的來源,但是在吸引投資共同開發風電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中國政府提供了很多強有力的支持,包括補貼、定價,鼓勵風電的發展,高層也有所涉及,中國政府的財政支持非常重要,CDM在這個方面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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