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節能產業網訊 原國家發改委/世界銀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辦公室執行主任、15年前將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引入中國的資深節能專家王樹茂,在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卻表示,合同能源管理不同于傳統的服務業務,需要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效診斷、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施工、管理、監測的一條龍服務。因此,在運作上存在高風險,在管理上存在高難度,切勿因為看的政策形式大好,就跟著一哄而上,做決策之前請先冷靜下來,企業切勿因過于看好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形勢,就一哄而上成立節能服務公司。
王樹茂告誡企業界,在做決策之前,宜冷靜思考自己是否已經具有了以下幾個必備的條件。
一是,企業能否做到隨時跟蹤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所需政策的動向。比如:是否有專人對國家宏觀政策及產業政策進行實時的收集與分析,以保證經營決策與國家政策之間的高度一致性;是否有熟悉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申請補貼、獎勵規則和流程的專門負責人員。
二是,企業是否已做好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的能力建設。包括:擁有可靠的專家團隊或咨詢機構作為技術支撐;具備能夠精確進行能效診斷的能力;具備專業的技術評價團隊,能夠在良莠不齊的節能技術市場上優選項目所需的設備與技術。
三是,企業是否擁有專門適用于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財務計劃設計;是否擁有在缺乏優質抵押資產的條件下獲得低成本融資的可靠渠道。
四是,是否有專業機構對項目可行性進行評價;企業的項目經理是否清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在風險結構上與一般節能改造項目有何不同,應采取哪些風控措施;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中是否對項目8大環節都進行了詳細界定及附件說明等。
王樹茂說,以上幾個方面是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必要條件,任何一項薄弱環節所引入的風險對項目而言都將是顛覆性的。總的來說,國家激勵政策的出臺從宏觀層面、從長遠角度利好節能服務產業。然而,諸多已經成立的和即將成立的節能服務企業并非能夠從此走上康莊大道,企業目前應高度重視自我完善及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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