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為發展中國家帶來了一筆可觀的可持續發展資金。截至2009年年底,CDM為發展中國家帶來的直接交易資金已超過30億美元,預計第一承諾期內可為發展中國家帶來的直接資金收入超過200億美元。此外,通過CDM項目的開發、建設和運行等間接撬動的融資資金達數百億美元。這些資金對于以發展經濟、擺脫貧困為第一要務的發展中國家實現跨越式發展、盡快進入可持續發展模式,具有重要作用。
再其次,為發展中國家引入了先進的管理技術和理念。為確保CDM項目減排溫室氣體的真實性,防止出現泄漏,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對CDM項目的開發、實施、減排量產生情況等有著科學、嚴謹的監測、核查和報告機制。發展中國家企業可通過CDM項目實施,與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指定經營實體進行溝通,學習和吸收國際先進理念和管理經驗,提高企業科學化、規范化和精細化管理水平,實現可持續發展。
最后,激發了發展中國家借助市場手段開展環境保護的積極性。CDM打破了發展中國家企業開展環境保護活動只有額外付出、增加企業成本的傳統觀念,實現了環境保護活動同樣可以開發為商品進行交易、為企業獲取經濟效益。這不僅大大促進了企業主動開展環境保護活動的積極性,還為各國政府探索如何借助市場手段解決其他環境問題,如水污染、大氣污染等,提供了新思路和實踐參考。CDM對發展中國家在理念和意識方面的促進作用,難以簡單地用資金數量來衡量。
期待CDM市場發展瓶頸得到突破
在看到全球CDM市場快速發展,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和發展中國家的低碳經濟建設與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同時,我們仍應清醒地意識到,CDM作為一個“干中學,學中干”的機制,雖然在完善項目方法、簡化項目審批程序等方面在不斷進步,但仍存在不少制約其發展的問題,影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
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指定經營實體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項目規則繁雜多變,導致項目開發周期過長,且有越來越長的趨勢等等,已成為阻礙CDM市場發展的瓶頸。這些老問題雖經不同國家、不同機構以不同形式多次向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反映過,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也多次表示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進,但仍未能得到有效解決,導致大量CDM項目被推遲或停滯。
經統計,截至2009年年底,全球已批準的2007個項目中,只有不足1/3(624個項目)獲得減排量簽發,這大大降低了CDM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中預期可發揮的作用,另外使得發展中國家預期可獲得的CDM資金收入大打折扣。
全球CDM市場經過五年的運行已積累了豐富經驗,成為到目前為止全球碳市場中運行最成功的機制之一,抓住該機制中的關鍵問題,積極進行改革,趨利避害,將會使CDM在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及促進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得到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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