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全國政協常委、泰豪集團董事長黃代放先生接受了記者的采訪。據了解,他今年提交的兩個提案分別是:關于加快推進新能源發展與建筑節能相結合的提案和關于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產業健康發展的提案。
黃代放指出,新能源在節能建筑的應用方面,存在主動意識不足、國家配套資金申請審批程序復雜、建筑節能與新能源應用領域復合型人才缺乏、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未出臺導致部分項目難以進行、新能源節能項目投融資困難等方面的問題。基于此,他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實施新能源強制性安裝政策,解決新能源應用與建筑節能項目建設主動性不足的問題;第二,采用集中式辦理等方式簡化太陽能光伏項目政府補貼流程;第三,通過高校專業配套及社會認證培訓解決建筑節能與新能源應用領域人才不足的問題;第四,采用分區域電價或階梯式電價等方法加快“標桿上網電價”的出臺;第五,通過政策引導及專項資金建立激勵投資以解決太陽能光伏項目融資難的問題。
此外,由于大多數節能項目的規模和經濟效益在企業經營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以及節能技術的引入成本和投資風險,多數企業領導往往把主要注意力放在擴大生產和增加產品的市場份額上,并不把“節能”放在主要地位,從而使大量的節能項目難以實施。他認為合同能源管理這種節能新機制比較適合我國的情況:一是無需政府直接投入即可擴大內需,有利于保增長;二是可以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有助于調整產業結構。
對于推進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發展,他提出:
第一,優化金融服務,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節能項目提供融資,使節能項目中投入的固定資產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第二,實行稅收扶持政策,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納入減免稅收范圍;
第三,完善相關會計制度,政府機構與節能服務公司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簽訂合同,每年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費用視同能源費用;合同期滿,用能單位接收由于合同能源管理形成的資產以捐贈進行會計處理,節能服務公司以贈與進行會計處理;
第四,將年節能率作為費用撥付單位的考核指標,鼓勵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參與公共設施的能源管理,如市政照明、大型公建物業委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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