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城市照明節能尤其是城市路燈照明節能方面行動較為緩慢,施行穩定務實的城市照明節能環保改造工程勢在必行。怎樣才能走出一條政府“不花錢辦成事”的城市照明節能新路?
當前,2009年節能宣傳周活動在全國各地如火如荼地開展,城市照明、公共機構等的節能成為一些地方節能宣傳的重頭戲。城市照明節能工作在實現國家節能減排目標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目前的城市照明節能尤其是城市路燈照明節能方面行動較為緩慢,施行穩定務實的城市照明節能環保改造工程勢在必行。怎樣才能走出一條政府“不花錢辦成事”的城市照明節能新路?利用市場化途徑,開展城市照明方面的合同能源管理或許能解決這一難題。
合同能源管理引市場化新途
我國“十一五規劃”提出到2010年萬元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減少10%的目標。為實現節能減排目標,國家確定了十大節能工程,其中一項是綠色照明工程,城市照明耗能占我國照明耗電的比例很大——達30%,2006年,原建設部發布的《“十一五”城市綠色照明工程規劃綱要》提出了城市照明節能目標:以2005年底為基數,年城市照明節電目標為5%%,5年(2006年~2010年)累計節電25%,可見城市照明是否節能關系到政府節能指標能否如期完成。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綱要里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尤其指出要以市場為導向,建立推動和實施節能措施的新機制,推動城市照明節能的產業化進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照規范選擇確定專業服務機構,不斷提升專業服務機構的能力。通過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聘請專業服務機構參與城市照明節能改造,提供能源效率審計、節能項目設計、采購、施工、培訓、運行、維護、監測等綜合性服務,并通過與客戶分享節能效益贏利,實現滾動發展和雙贏發展。
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公共機構節能條例》也規定:公共機構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節能服務機構進行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和運行管理。對此,業內人士指出,由于受財政經費制約,城市照明節能特別是城市路燈照明節能方面行動緩慢。怎樣既能減少甚至不增加財政支出,又能快速推進城市路燈照明節能呢?綱要以及后來的《公共機構節能條例》中提出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無疑為各地指明了方向。
城市照明的合同能源管理樣本
目前,云南省昆明市政府正在實施的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為各城市提供了可資借鑒的樣本。
2008年10月昆明市政府與專業路燈節能公司法國城市照明管理集團簽訂了《城市照明節能改造及綜合管理協議》。根據協議,法國城市照明管理集團將以15年為周期,投資8500萬元對主城規劃區和呈貢新區的公共城市照明設施進行節能改造,斥資200萬歐元成立項目公司,負責維護管理。15年后,法國集團將把一切改造成果和技術贈與昆明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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