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黃鳴在其代表提案中表示,以太陽能光熱產業為代表的新能源產業應該列入應對金融危機的振興規劃。
黃鳴認為,我國能源替代目標要從能源發展戰略的全局出發,以目前能源消耗能力及能源需求增長為準則,調整能源替代時間,大幅度提高以太陽能為重點的可再生能源三個階段發展目標:到2020年實現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能源25%,其中太陽能達到12%;2040年實現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能源55%,太陽能達到25%;2060年可再生能源替代達到90%,太陽能達到50%。
黃鳴表示,針對此要出臺三大制度:制定太陽能行業準入體制,淘汰劣質產品;健全完善太陽能熱水器國家高標準制度;制定太陽能行業安裝清障制度。同時,出臺三大扶持措施:在擴大內需的四萬億扶持資金中太陽能占有一席之地;對太陽能企業出臺稅收扶持政策;制定金融支持政策。
在他看來,擴大太陽能的需求潛力巨大,包括:農村推廣萬村太陽能凈水計劃、十萬村太陽能浴室計劃、百萬個太陽能沼氣計劃、千萬農戶太陽能屋頂計劃、萬萬戶太陽能住房計劃;在大型商場、高檔旅館酒店、學校和機關等推廣太陽能建筑節能,用太陽能實現采暖、制冷和供熱水;在城鎮居民小區大力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