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國家應通過光伏應用規劃和新價格機制科學合理地引導光伏產業理性投資和技術創新
第一,在全面調查和系統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并及早向社會發布光伏發展規劃。由于目前光伏技術發展和經濟性變化趨勢已經能夠把握,政府可以制定出更科學合理的光伏裝機規劃,企業會根據這個總量信號決定自己的投資和生產。第二,政府應從理順能源價格機制的長遠目標出發,在逐步將各種外部成本內部化的基礎上,更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如特許權招標)去發現更合理的光伏電價。早期可以制定對多數企業具有挑戰性、相對苛刻的光伏電價,利用“電價”杠桿引導甚至逼迫光伏企業去創新和降低成本。
4、加強標準和需求管理
電網公司應抓緊制定出嚴格并帶有先導性的并網標準,引導光伏發電企業使用更高質量的光伏產品并改進管理。國家要加快建立光伏產品和發電系統的技術標準和監管體系,將一些有重大影響的企業標準及時轉化為強制性國家標準。要盡快實施光伏產品的質量認證制度。國家對光伏應用市場發展的支持,應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標準,支持那些指標先進的產品和企業。
5、加強環保監管
單靠投資管理部門通過項目審批的方式來控制落后產能和控制污染,其效果在多個行業被證明并不理想。而產前全面評價、產中嚴格監管和事后嚴厲追究處罰的全過程環保監管,則是更有效的控制手段。加強對光伏產業的環保監管迫在眉睫。建議,一是要加快制定整個光伏產業鏈的環保標準;二是動員包括媒體在內的多方面力量監督光伏企業的環保工作,三是對違規批項目、監管不力、為違法企業充當開路者和保護傘的一些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及時發現、嚴厲處理。
6、加大光伏領域的研發投入,掌握產業關鍵技術、推動技術突破
政府要支持相關單位和企業從事從基礎理論到生產工藝的研究和開發。支持重點包括,在晶體硅材料提純技術上實現進一步突破(包括采用不同的技術路線);努力提高光伏電池的轉換效率;降低晶硅片厚度,減少晶體硅材料的消耗量;加大對薄膜電池、聚光電池等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投入力度;開展應用技術研究,積極推動應用示范工程建設,為大規模應用做好技術和管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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