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5日在“2009中國北京國際節能環保展”上宣布,今后將對大型公共建筑等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根據北京最新發布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扶持辦法(試行)》,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將區別不同類型予以政府資金支持。
據了解,政府扶持對象主要針對北京市公共機構、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年耗能2千噸標準煤以上的其他用能單位開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補助比例與項目實施后節能量掛鉤,對改造后節能率在15%至25%的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建設投資20%的補助,對改造后節能率在25%以上的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建設投資30%的補助。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資處副處長尤勇說,在實施過程中將引入第三方進行節能量審核,要求項目申報時需提供有資質的節能量審核機構提交的項目實施前及項目實施后的用能狀況審核報告。同時,采取后扶持方式,即完成節能改造并通過節能量核定后安排扶持資金撥付。
尤勇表示,新辦法出臺后,還將帶動節能診斷、設計、節能產品生產、安裝施工、節能運行管理和融資等產業發展,帶動社會投資投入節能改造。在發展壯大節能服務產業的同時,取得社會節能效益。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基于市場的、全新的節能項目投資機制。由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向客戶承諾實現一定的節能量,并提供節能診斷、設計、施工、運行管理和融資等“一條龍”服務。在客戶配合下實施節能項目,在合同期間與客戶按照約定的比例分享節能效益。
深入專題了解: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和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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