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財政部與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GEF)共同實施了“世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自此,合同能源管理拉開了在中國推廣普及的序幕。然而10多年來,各地如雨后春筍般冒出的節能公司并沒有獲得預期的高速成長,反而大多步履蹣跚,處境被動。
基于雙贏基礎的合同能源管理,為何在國內遲遲做不大? 這種局面或許是世界銀行當初始料不及的。正如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所說,凡是在市場上做不起來的好生意有兩種,一種是用戶沒有意識到,另一種則是在實施過程中存在障礙。眼下的問題顯然屬于第二種。
“雙贏”的背面
在林伯強看來,“能源合同管理絕對是未來的方向,市場前景巨大,這點毫無疑問。但在目前,各地的節能公司規模都太小,各種機制上的問題使人們并不看好這項生意。”在采訪的過程中,記者聽到最多的一個詞便是“風險”。首當其沖的是誠信風險。據悉,節能管理項目的實施“短則一兩年,長則十幾年”,如果節能客戶經營不善,節能公司承擔的整改費用很可能難以回收。
還有一種情況是,節能客戶一開始對技術并不信任,于是雙方談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節能公司承擔技術風險和資金投入風險。但項目運作一段時間,節能效益逐漸顯現后,企業發現簽訂節能合同所付的成本是買斷設備自行管理的2倍,于是到付款時便又后悔。這樣的例子在節能管理行業俯首皆是。發展到后來,在節能效益分享的基礎上,行業中又衍生出了多種商業模式。
“事實上,提前買斷設備對節能公司來說不一定完全負面,”曾負責投資高益能源的高地資產副總經理毛海峰稱,“只有在對彼此都有利的情況下,雙方才會執行這個合同。有時,節能客戶一次性付清錢款,我們還能拿這筆錢進行后續項目的運作!
事實上,相對于酒店、寫字樓這樣的大型物業,小型節能公司的誠信風險顯然更大。“前兩天有人和我說,他的節能燈泡能使用10年,模式也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但卻不容易推銷。”林伯強稱,“如果他的燈泡真能用10年,那么價格確實不貴?蓡栴}是由誰來認證和擔保?萬一燈泡只能用一兩年怎么辦?”
在他看來,這種“雙贏模式”對節能客戶來說并非沒有風險,“即使節能單位什么錢都不用掏,把他現有的路燈完全換下,換上節能燈泡,如果不亮了,這已經是一筆不小的成本,如果不行,再換一家還是成本!比绻f諸如酒店等大型物業“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那么對于既沒名氣也無資金的小型節能服務公司來說,顯然能“隨時消失”。小型節能公司的信譽度,確實是個比較棘手的課題。林伯強認為,政府在對行業的政策扶持上必須考慮擔保的問題,可以是政府機構提供擔保,也可以是銀行、保險公司等。“如果再進一步,政府能在一個工程中投入20%,那么整個項目的誠信度就完全得到了改觀。”
而在江源富看來,誠信問題并不只是在節能行業存在——幾乎在任何行業,小公司的誠信都會受到質疑,“而作為小型節能公司,就應該在大家的質疑聲中成長”。江源富是北京佩爾優科技有限公司的創始人,公司憑著一項“水蓄冷”技術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并先后獲得中國環境基金和西門子的風險投資。
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謝仲華告訴記者,“誠信體系在短期內確實難以解決,但我們能在一定范圍內進行監控。”據悉,對于在該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登記的公司,辦公室將對其注冊資金、主要管理人員、公司業績、主要客戶信息等方面進行一定的跟蹤管理,有效地降低這些公司的項目風險。
事實上,相較于純粹的小型節能公司,更多的能源管理項目由設備生產廠家直接運營。林伯強認為,“真正做節能服務的公司并不是特別多,因為它又要應付設備供應商,還要應付業主,而它自身也沒有推銷技術的動力。相比之下,設備商為了銷售設備,對合同能源管理這塊的投入就比較用心!
上海三基歐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或許是個不錯的例子。公司在生產節能燈的同時,也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改造的項目包括浦東國際機場、上海富豪東亞酒店等!霸谖覀兊匿N售渠道中,有不少小型的節能公司,拿著我們的產品做節能技術改造。一旦燈泡出現問題,則都由我們來承擔!比鶜W能市場部經理陳繼民稱。同時,公司自身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則采取“兩年免維護”策略,燈泡在兩年內的損耗由公司負責,“這也反映了公司對自身產品品質的自信”。
但毛海峰并不認為設備提供商就一定具有優勢。“從終端上說,高益能源與上游廠商向節能客戶提供的價格是相同的,因為設備廠商還有大量的研發投入,它們必然要把價格抬高。與此同時,廠商只能提供單一的產品,而高益能源則能從眾多提供商中甄選出最適合客戶的產品推薦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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