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蘇省財政廳獲悉:江蘇省決定2008年安排省級節能減排專項引導資金5億元,比2007年增加2.2億元。
為落實國家有關節能減排政策,2008年我省整合省級專項發展資金后設立省級節能減排專項引導資金,2008年安排5億元,比上年增加2.2億元,包括省級節能減排(建筑節能)專項引導資金1億元,用于重點支持省級機關建筑與大型公共建筑節能,以及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低能耗建筑示范和建筑節能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省級節能減排(非建筑節能與循環經濟)專項引導資金2億元,用于重點支持非建筑類的節能新技術推廣、重大技改與淘汰落后設備獎勵、重大節能示范、可再生能源應用和推動循環經濟;省級節能減排(重點污染排放治理)專項引導資金2億元,用于支持重點企業、重點污染源治理。
在該項資金中,1億元用于重點支持省級機關建筑與大型公共建筑節能;2億元用于重點支持非建筑類的節能新技術推廣、重大技改與淘汰落后設備獎勵、重大節能示范、可再生能源應用和推動循環經濟;另有2億元用于支持重點企業、重點污染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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