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的反饋結果,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8個省區先后公開了督察整改方案。本報梳理這些整改方案發現,各地均成立了相應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整改任務清單,對于一些突出的環境污染問題提出了具體的解決措施。
應該說,不僅這一次中央環保督察動了真格,內蒙古、黑龍江等8個省區整改也用了真心,尤其在整改清單制定中,明確了時間表、路線圖,落實了責任制,但真正吸引眼球的還是“黨政一把手親自掛帥”。
眾所周知,在目前的行政模式下,一把手的重視程度直接關系到工作推進效果。一把手重視,人財物有保障,工作再難也不難;反之,再簡單的事情也會久推無力、停滯不前。在環保方面,一把手已經親自掛帥,足以表明重視程度和整改決心,令公眾看到了“綠水青山”美好愿景,但要把工作落實,如期實現目標,一把手“掛帥”不能只是“掛名”。
其實,在政府工作中,一把手“掛帥”現象已十分普遍,安全生產、社會穩定、黨員廉政皆將責任落實到一把手,實現一把手負責制。但現實中,類似“掛帥”行為,僅僅停留在簽責任書、掛名字層面,偏偏缺少了領導親自統籌安排、披褂上陣、坐陣指揮。單純掛個名字,與形式主義無異,難有根本性的促進作用。
既然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內容多達數萬字,說明存在的問題并不少。如果還是走治理“老路”,按“套路”出牌,一把手抓在會議中、口頭上,少了實實在在的行動指揮,難免淪為職能部門孤軍作戰,心有余而力不足。方案做得再扎實,但到了最后,效果往往大打折扣,使一些環保問題成為“頑疾”,屢治不好,屢改不成,長期存在。
一把手掛帥抓工作固然是好事,但不能只是“掛名”,將責任落實在紙面上。這需要一把手轉變思想,履職盡責,增強工作中示范帶頭的思想和行動自覺,也需在督察“回頭看”中,重查效果,細查清單,糾正一把手用“掛名”代替“掛帥”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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