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世界上僅次于美國的第二能源消費大國,同時也是能源效率較低的國家。大量的典型案例研究和市場調查分析表明,目前在能源用戶中存在大量的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節能技改項目,這些項目完全可以通過商業性的以贏利為目的的EMC來實施。
過去,我國的節能工作主要是通過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各級節能服務機構和企業節能管理部門三位一體的能源管理機制運作。這一節能體系在原來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顯著的節能成就。
但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面向市場的轉變,原有的節能管理體制,已不適應變化了的形勢,也必須隨之轉變;在新形勢下,節能的阻力主要表現為節能投資的市場障礙。為進一步推動我國的節能工作,當前最為迫切的任務是引導和促進節能機制面向市場的過渡和轉變;借鑒、學習和引進市場經濟國家先進的節能投資新機制,以克服目前我國存在的節能投資障礙。
從較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節能事業發展的經驗和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合同能源管理”這種節能新機制同樣適合我國的情況,我國已有的節能機構和潛在的投資者完全可以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新機制實施節能項目,并從中獲得盈利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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