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土壤污染問題與排污企事業單位長期不正常履行污染治理主體責任有密切關系。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排污企事業單位連續排污卻不承擔治理主體責任,造成利潤進企業口袋,污染治理資金卻由政府承擔的局面。
排污企事業單位的生產活動是污染土壤的最活躍因素,落實“土十條”,要扭住排污企事業單位這個牛鼻子,發揮其主力作用。
國務院日前印發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土十條”),對排污企事業單位的主體責任進行了完整界定,并按“事前嚴防,事中嚴管,事后嚴懲”的思路,全方位對排污企事業單位污染土壤的行為提出了管控措施。
首先,“土十條”對排污企事業單位的主體責任提出了原則性要求。例如,要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2017年底,出臺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等部門規章;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布等。
其次,提出了從源頭預防企事業單位污染土壤的措施。要求強化空間布局管控,鼓勵工業企業集聚發展,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減少土壤污染。具體包括:排放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要增加對土壤環境影響的評價內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體措施;需要建設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要執行“三同時”制度;對優先保護類耕地,除法律規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不得占用等。
第三,規范對正在運行的排污企事業單位的管理。要求排污企事業單位加強內部管理,將土壤污染防治納入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嚴格依法依規建設和運營污染治理設施,確保重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重點監管有色金屬礦采選、石油加工、化工等行業;重點行業企業要根據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排放總量,以及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每年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并向社會公開等。
最后,對排污企事業單位關閉后受污染土壤的處置做了安排。要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產業結構調整和化解過剩產能等,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現有企業;堅持 “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對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事業單位,要求其承擔損害評估、治理與修復的法律責任,并且明確規定,責任主體發生變更的,由變更后繼承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或個人承擔相關責任等。
綜上所述,為確保不新增土壤污染,逐步消除歷史土壤污染,筆者認為,排污企事業單位應在以下方面作出努力。
一要牢固樹立預防為主的理念,謹慎選址。土壤的物理特性決定土壤極易被污染,而土壤污染是個不斷累積的過程,一般不易為人們所覺察。跟大氣和水體比較起來,土壤對污染物的容納能力要大很多,但土壤一旦被污染就很難清除。并且土壤治理技術復雜,投入大,周期長,以污染土壤為代價獲得的收益可能需要數倍甚至幾十倍的治理投入來償還。因而絕不能做這種飲鴆止渴的事情,要理性保護土壤資源,在禁止開發的區域,堅決不上土壤污染項目。在有些敏感地區,一定要發揮好環評的把關作用,安全落子,下好環境友好這盤棋。
此外,去過剩產能、清理僵尸企業等可能置換出大量的土地資源,如果其區位合適,是騰籠換鳥、產業升級的最佳選擇。這樣既能避免對騰空地的高成本修復,又能減少在其他地方開始新的土壤污染風險。
二要加強生產現場管理和治污設施升級改造,大幅削減排污總量。污染物從企事業單位生產區內擴散到周邊土壤環境中,其路徑各不相同。但總體上,沒有排放就沒有污染,每個企事業單位應針對自身情況加強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途徑。尤其針對氣型污染,生產區附近的土壤環境質量相對安全,反而是煙塵最大落地點,也就是在遠離生產區的地帶反而超標。因此,對氣型污染的影響調查范圍要適當擴大。
控制當前污染是現在進行時,也是投資性價比最高的主戰場。每個污染土壤的企事業單位面臨的生產現場管理問題都可能是不同的,只有以見招拆招的智慧才能消除污染隱患,而這個主體責任必須由排污企事業單位擔當。此外,企業應積極對涉重金屬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實際上,“土十條”也要求統籌安排專項建設基金予以支持。老、舊企業周邊土壤可能已受到污染,技術改造可延緩進一步惡化的進程,從而為修復贏得時間并減輕壓力。
三要妥善處理歷史遺留污染。首要的是調查企事業單位周邊的土壤污染現狀,摸清其污染水平。對確實不再適合耕種的土壤,要向社會公布準確信息,保證相關人群的身體健康。對周邊具有治理、修復價值的受污染土壤,自行投資,主動恢復其用途;或申請各種扶持資金,以眾籌的方式啟動治理工作。不管是采用哪種形式,都不能讓被污染的土壤再沉寂。對大量堆存的尾礦、廢渣等,先安全閉場,再積極探索資源化利用途徑,逐步原位穩定化或外運處置,依靠科技進步消化這些污染存量。
四要完善基礎資料管理,配合做好土地利用改性工作。由于各種原因,有些污染企事業單位不得不關閉后退出歷史舞臺。在徹底清場前,要重視各種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以前的污染物分布、危險廢物堆場所在地等都是日后確定調查評估方案、核算治理工程量等的重要依據,一定要準確掌握,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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