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EMCo的好消息不斷。
首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制定的《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發布并開始實施,這對推行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新機制、促進節能服務公司(EMCo)的建立和發展將起到重大作用。
其次,旨在遏制全球氣候變暖的《京都議定書》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這是人類歷史上首次以法規的形式限制溫室氣體排放!毒┒甲h定書》正式生效將對全球政治、經濟領域產生重大影響。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國將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承諾的義務,同時希望發達國家在率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同時,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中國將本著“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原則,堅持不懈地貫徹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繼續致力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開發和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為緩解和適應氣候變化做出應有的貢獻。
中國政府采取七項措施應對氣候變化:①組建了國家氣候變化協調機構;②積極參加了有關氣候變化的國際談判;③采取一系列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措施;④認真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承擔的具體義務,完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初始國家信息通報》;⑤開展氣候變化的科學研究;⑥為實施《京都議定書》做好準備;⑦開展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公眾的氣候變化意識。
世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的目標是引進、示范、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立基于市場的節能新機制,由此達到克服市場障礙,促使各類節能項目的普遍實施,提高我國的能源效率,減少CO2及其它污染物的排放,保護全球及地區環境。推廣節能新機制,組建各種類型的新的EMCo,形成中國的節能服務產業;吸引各類投資者,對節能項目進行商業性投資,促使節能服務產業的迅速發展!毒┒甲h定書》正式生效,必將有力地促進節能服務公司的建立和發展。由于我國能源效率較低,單位產品能耗較高,在發達國家減排溫室氣體的成本要比我國高得多。因此,《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后,一些發達國家就會在我國實施節能項目以獲得他們所需要的減排指標。我國節能服務公司不僅可以獲得更多的市場份額,而且通過減排指標貿易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我們有必要對《京都議定書》有更深入的了解。
為了人類免受氣候變暖的威脅,1997年12月,147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在日本京都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旨在限制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抑制全球范圍內氣候持續變暖的《京都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規定,在2008~2012年間,所有發達國家二氧化碳等6種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減少5.2%。其中,歐盟削減8%,美國削減7%,日本和加拿大削減6%,東歐各國削減5%~8%。但該議定書允許澳大利亞增加8%,挪威增加1%,愛爾蘭增加10%。新西蘭、俄羅斯和烏克蘭可保持1990年的排放水平。該議定書還規定,包括中國和印度在內的發展中國家沒有減少排放量的義務,可自愿制定削減排放量目標。
《京都議定書》需要在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個國家批準,才能成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
我國于1998年5月簽署并于2002年8月核準了該議定書,是第37個批準國。
歐盟及其成員國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準該議定書。
2004年11月5日,俄羅斯總統普京正式批準了該議定書,成為第127個批準國。由于此前126個批準國溫室氣體排放比例達不到55%,俄羅斯批準《京都議定書》,使該議定書終于可以正式生效了。 目前全球已有141個國家和地區簽署該議定書,其中包括30個工業化國家。美國人口僅占全球人口的3%~4%,而排放的二氧化碳卻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為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國家。美國曾于1998年11月簽署了議定書,但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將會影響美國經濟發展”和“發展中國家也應該承擔減排和限排溫室氣體的義務”為借口,宣布拒絕批準《京都議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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