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和中國煤炭運銷協會發布《關于做好迎峰度冬期間“保安全、保供應、穩價格”工作的倡議書》(下稱“倡議書”)。其中提到,今年冬季氣溫較常年偏低,煤炭消費量回升,迎峰度冬耗煤需求明顯增加。煤炭企業要根據市場需求,科學組織煤礦生產,全力做好2021年煤炭產需銜接工作,確保煤炭穩定供應,保障國民經濟平穩運行和人民群眾安全溫暖度冬。
倡議書提到,煤炭企業要持續推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入推進煤礦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全力推進煤礦智能化建設和安全基礎建設。近期,煤礦安全事故多發,煤炭企業必須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確保煤礦安全生產,提高煤炭供應質量。
倡議書表示,煤炭企業要做好煤炭保供工作。充分發揮煤炭中長期合同“壓艙石”作用,組織好煤炭生產和銷售。在保證煤礦安全生產的前提下,煤炭企業要積極提高資源保障能力,并提前做好應對迎峰度冬期間可能出現極端天氣的應急準備工作,發揮主產區優質產能煤礦作用,積極挖潛增產,保障煤炭供應。
倡議書稱,平抑煤炭價格異常波動,促進煤炭市場平穩運行,是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和推動煤炭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基礎。大型煤炭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發揮穩定市場的帶頭作用,防止煤炭價格大起大落,將煤炭價格穩定在合理區間,穩定企業生產和經營。
此外,倡議書還建議煤炭企業早簽、多簽、簽實、簽長煤炭中長期合同。中長期合同制度是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煤炭企業科學組織煤礦生產安排的重要依據。煤炭企業要按照相關要求,主動溝通,加強對接,及早完成年度合同簽訂工作。執行“基準價+浮 動價”價格機制,積極應用CCTD秦皇島港煤炭價格指數指導現貨定價,促進煤炭市場定價科學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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