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日前宣布,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及深圳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
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的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國家要求上述試點省市在2013年底前啟動碳交易市場,如果上述試點被證明有效,將擴大試點區域范圍,增加試點企業數量。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統分析和市場分析研究中心主任姜克雋表示,試點城市的實施方案包括“澳大利亞模式”“歐盟模式”“日本模式”,今年底前實施方案有望對外公布;不排除借鑒“澳大利亞模式”,向碳排放大戶和高碳行業征收“區域性碳稅”。
所謂“澳大利亞模式”,指的是“碳稅+碳市場”的兩階段碳價機制: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為固定價格階段,為期三年,碳起始價每噸等效二氧化碳為23澳元,每年按實價遞增2.5%。第二階段為排放交易機制。2015年7月1日起,碳價由交易市場決定。碳市場用戶包括固定排放源、交通、工業生產、廢棄物(不允許丟棄)和不明排放源。
中信證券碳交易與投資首席科學家唐人虎,在各試點省市調研獲悉,北京、上!白叩幂^靠前”,碳交易實施方案將于近期公布。
對于碳交易有可能加大企業負擔的市場擔憂,他表示,多數試點省市均在過渡期內為重點行業設置了“免費配額”,先參與試點的企業可以有充足時間進行技術改造,今后碳排放配額用不完時,就成為碳交易的“賣方”,并從“買方”企業獲得收益。
國家發改委要求,各試點地區安排試點工作專項資金,抓緊組織編制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實施方案,報國家發改委審核后實施。
通知還要求,各試點地區要著手研究制定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明確試點的基本規則,測算并確定本地區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研究制定溫室氣體排放指標分配方案,建立本地區碳排放權交易監管體系和登記注冊系統,培育和建設交易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