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政府網站報道,越南政府總理日前批準的《2011-2020年,面向2030年越南水泥工業發展規劃》對水泥廠余熱發電做出新的強制規定。主要是:對于日產2500噸以上熟料的水泥廠,新上馬項目(2011年8月29日以后簽署設備供應合同)必須同時投資建設廢氣余熱發電系統,利用工業廢棄物和垃圾為燃料的項目除外;已投產和在建(2011年8月29日前簽署設備供應合同)項目也必須補充建設廢氣余熱發電系統并于2015年前發電。
對于日產2500噸以下水泥熟料的項目,鼓勵研究投資建設廢氣余熱發電系統,并在2015年前完成由立窯改回轉窯的技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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