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開發銀行能源顧問沈一揚在第四屆世界環保大會期間表示,碳金融未來發展空間很大,但作為一種金融商品,碳交易受政策影響很大,業內人士普遍認為2012年以后的碳金融交易非常悲觀。
所謂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議定書》而興起的低碳經濟投融資活動,或稱碳融資和碳物質的買賣。即服務于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等技術和項目的直接投融資、碳權交易和銀行貸款等金融活動。
在波恩舉行的第17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的氣候談判預備會議上,聯合國官員透露,2012年《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結束后,第二承諾期的續簽工作將無法按期完成,可能會推遲至2014年或2015年。
綠色和平組織氣候與能源項目經理李雁認為,與《京都議定書》緊密相關的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會依然存在,不過受到重大影響后其存在形式會發生改變。

沈一揚表示,碳金融作為一種金融商品,對沖大宗商品通脹風險的功能是要考慮。但從目前看,起決定性作用可能性不大。不過在未來,一旦中國從資源減排期進入到強制減排期,在GDP增長到一定程度,我國進入到中等發達國家或者近似中等發達國家,也需要背負跟很多發達國家類似的強制減排責任時,我國會有一個非常大的碳市場,發展空間將會非常大。
沈一揚解釋,碳交易受政策影響非常大,既受中國國內政策影響,更受國際氣候談判結果的影響,甚至受發達國家碳政策方面的影響,所以,不能夠跟咖啡豆、黃金等商品比較。而且碳方面和氣候變化的政策,關系到一個國家非常重要的命脈,包括它的能源等很多行業都受氣候變化政策的影響。有可能國家要考慮其整體利益的時候,政策會影響到未來整個市場?偟脕碇v,第一,要看國家發改委的政策;第二,看國際談判的結果。對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講,應該能夠通過京都議定書等機制,讓碳市場為中國新能源發展起到更多作用。據沈一揚說,很多人對現在的碳市場,尤其是2012年以后的碳市場非常悲觀。
沈一揚認為,首先這個機制必須要存在,經過這么多年不斷的完善和發展,已經形成良性循環促進全球減排,不管是印度、中國這樣的大國,還有像越南、柬埔寨,甚至非洲國家,這些國家的低碳都應該被推進。從這個角度來講,在進行氣候變化談判的時候,應讓這樣好的機制進行下去。從全球市場的角度來講,如果這個機制突然停止,對整個碳市場和全球的減排也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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