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節能產業網訊 從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的博客文筆中了解到,“十二五”能源強度降低16%、碳強度減低17%的指標并不低,它兼顧了現階段經濟發展的能源剛性需求和碳減排的承諾,比較適合中國國情。低碳發展不可回避成本問題,如果現階段無法承受比較高的能源成本,那么,就很難設計更高的能源強度和碳強度目標。 兩會期間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十二五”期間,中國將實現單位國民生產總值的能源強度降低16%、碳排放強度下降17%。 林伯強說,目標宣布前后,各界有不同疑問,主要認為指標設低了。目標究竟是高是低,需要回答以下幾個問題。 林伯強寫道,為什么政府要同時設立兩種指標?如果能源結構不變,降低一個單位的能源強度與降低一個單位的碳排放強度,可以是同步的。但由于化石能源中,各種能源的碳排放系數不相同,因此,這兩個目標又不一定一致。
林伯強說,舉個極端的例子,如果能源消耗總量減少了,但是,能源消費結構卻從以油氣為主轉變為了以煤炭為主,其結果是能源強度變小了,但是,碳強度卻增加了。如果保持能源總量不變,能源結構從煤炭轉變為清潔能源,碳強度也可以下降。也就是說,降低能源強度與降低碳強度會由于能源結構改變而有所區別,因此,同時設立兩種指標是必要的。
林伯強指出,與2020年的碳排放目標相比,“十二五”分解到的目標低嗎?此前政府決定到2020年碳排放強度要在2005年的基礎上下降40%-45%,目前有如下幾種預測:第一,在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的能源強度下降20%的前提下,今后十年中(到2020年),能源強度如果再下降20%,那么,即使現有的能源結構不變,碳強度在2005年基礎上下降40%的目標基本可以完成。第二,如果能源結構進一步清潔了(煤炭少一些,清潔能源多一些),那么,碳強度在2005年的基礎上下降40%-45%的目標就可以實現。如此,“十二五”能源強度降低16%、碳強度減低17%的指標并不低,它兼顧了現階段經濟發展的能源剛性需求和碳減排的承諾,比較適合中國國情。 為什么不能把能源強度和碳排放強度設高些?林伯強認為,“十一五”期間20%能源強度目標應該說是勉強完成的。除了金融危機幫了忙外(危機時GDP被維持比較高,而能源消費比較低),“十一五”期間主要的節能有效措施就是關閉高耗能產業中規模小、效率低的落后產能,即便如此,到了“十一五”減排末期,各級政府還是被迫采用“拉閘限電”這種引發廣泛爭議的方式才完成了目標。 林伯強認為,一般說,目標越高,越有利于解決我國的資源稀缺和環境問題,但如果不切合實際制定目標,可能仍會走拉閘限電的老路。“十二五”政府關閉落后產能的空間大大縮小了,節能需要做更為精細的工作,包括提高能源效率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例如調整產業結構,發展家庭服務業,發展替代能源、節能項目等等,但這些方式實現難度更大,成本也更高。 他還稱,我國的低碳發展不可回避成本問題。低碳發展的成本微觀來說會增加消費者的能源成本,宏觀來說則會對GDP增長產生負面影響。節能需要投入,清潔能源發展、碳減排都需要投入,而且是巨額投入。如果現階段無法承受比較高的能源成本,那么,就很難設計更高的能源強度和碳強度目標。 根據“十一五”的經驗,要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林伯強提出還有兩方面需要注意。第一,如果“十二五”目標必須完成,需要給各級政府必須完成的預期。第二,節能減排主要依靠市場和行政手段。如果依靠市場,遵循的是市場規律,就不會急功近利,成本也比較小;如果采取行政手段,那么就必須有步驟、有計劃地完成節能的目標。如何使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目標一致,如何監督目標的施行情況,可能需要政策設計。
深入專題了解:“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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