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 04-24 |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訂通過,1996年8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74號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礦產資源勘查的登記和開采的審批 第三章 礦產資源的勘查 第四章 礦產資源的開采 第五章 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 04-24 |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資源調查與發展規劃 第三章 產業指導與技術支持 第四章 推廣與應用 第五章 價格管理與費用分攤 第六章 經濟激勵與監督措施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 04-24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條 水資源屬于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04-24 |
頒布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1995-10-30 頒布實施時間: 1996-04-01 頒布發文文號:&nb……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 04-24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02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2002年10月28日 &n…… |
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 | 04-24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節約資源基本國策,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進一步加強節能工作,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實現“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節能目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軌道,特作如下決定: 一、充分認識加強節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ㄒ唬┍仨毎压澞軘[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我國人口眾多,能源資源相對不足,…… |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 | 04-24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推動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推行清潔生產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傳統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長方式仍未根本轉變,資源利用率低,環境污染嚴重。同時,存在法規、政策不完善,體制、機制不健全,相關技術開發滯后等問題。本世紀頭20年,我國將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面臨的資源和環境形勢十分嚴峻! |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 | 04-24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核材料的安全與合法利用,防止被盜、破壞、丟失、非法轉讓和非法使用,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安全,促進核能事業的發展,制定本條例! 〉诙䲢l本條例管制的核材料是: 。ㄒ唬┾櫍235,含鈾-235的材料和制品; (二)鈾-233,含鈾-233的材料和制品; 。ㄈ╊校239,含钚-239的材料和制品; 。ㄋ模╇埃暗牟牧虾椭破; (五)鋰-6,含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04-24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固體廢物污染海洋環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不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 |
建設部建筑節能試點示范工程(小區)管理辦法 | 04-24 |
關于印發《建設部建筑節能試點示范工程(小區)管理辦法》的通知 建科[2004]25號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加強建筑節能試點示范工程的管理,規范其申報、檢查、驗收等工作,充分發揮節能建筑示范效應,推動全國建筑節能工作,我部制定了《建設部建筑節能試點示范工程(小區)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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