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探索現階段既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又應對氣候變化、降低碳強度、推進綠色發展的做法和經驗,2010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在全國開展國家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這是落實中國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的重要舉措。統籌考慮各地方的工作基礎和試點布局的代表性,首批試點包括廣東、遼寧、湖北、陜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慶、深圳、廈門、杭州、南昌、貴陽、保定八市。國家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主要在以下五個方面進行積極探索。
 國家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示意圖
一是編制低碳發展規劃。試點省和試點城市要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全面納入本地區“十二五”規劃,研究制定試點省和試點城市低碳發展規劃。發揮規劃綜合引導作用,將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節能增效、增加碳匯等工作結合起來,明確提出本地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重點任務和具體措施,降低碳排放強度,積極探索低碳綠色發展模式。
二是制定支持低碳綠色發展的配套政策。發揮應對氣候變化與節能環保、新能源發展、生態建設等方面的協同效應,積極探索有利于節能減排和低碳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實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制,探索有效的政府引導和經濟激勵政策,研究運用市場機制推動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的落實。
三是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產業體系。結合當地產業特色和發展戰略,加快低碳技術創新,推進低碳技術研發、示范和產業化,積極運用低碳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發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培育壯大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同時要密切跟蹤低碳領域技術進步最新進展,積極推動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或與國外的聯合研發。
四是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統計和管理體系。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工作,建立完整的數據收集和核算系統,加強能力建設,提供機構和人員保障。
五是積極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舉辦面向各級、各部門領導干部的培訓活動,提高決策、執行等環節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重視程度和認識水平。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普及活動,鼓勵低碳生活方式和行為,推廣使用低碳產品,弘揚低碳生活理念,推動全民廣泛參與和自覺行動。
深入專題了解: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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