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兩型”企業創建試點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工業和信息化、財政、科技部門,有關中央企業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科研單位及院士專家對試點工作的支撐作用。各試點企業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試點工作具體負責部門,研究確定各項任務分工,落實責任。
(二)編制試點方案。試點企業應組織編制試點方案,通過地方工業和信息化、財政、科技部門聯合上報或中央企業上報,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科技部聯合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試點方案進行論證。試點方案要明確“兩型”企業建設的標志性目標,明確產品結構調整、企業發展以及能源、水、原材料節約,清潔生產、“三廢”資源綜合利用等各方面的具體計劃和措施。
。ㄈ┳ズ媒M織實施。試點方案審查通過后,試點企業要按照試點方案確定的目標、重點任務和工程,積極部署落實,加快推進“兩型”企業創建有關工作,確保目標任務按期完成,力爭通過3年的工作,達到“兩型”示范企業基本要求。各地區有關部門、中央企業要加強對試點企業創建工作的具體指導。
(四)加強政策支持。試點企業對試點方案中有關重大項目要積極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切實抓好項目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對節能環保、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等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科技創新項目等給予優先支持;對試點工作中反映出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協調有關部門制定鼓勵扶持政策。
。ㄎ澹┘訌姽芾。試點企業要切實加強基礎工作,建立資源消耗、環境排放在線監測系統,完善資源環境統計和核算制度,健全節能降耗、清潔生產等管理體系,強化管理崗位和人員隊伍建設。
。┍O督檢查。各。▍^、市)經信委(工信委、廳)會同財政、科技部門、中央企業要建立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階段性監督檢查制度,對試點工作組織階段性評估和監督檢查,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ㄆ撸炇胀茝V。完成各項試點工作任務的企業,經各地區有關部門、中央企業審定后向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科技部提出驗收申請。對試點先進經驗及時進行系統總結、評估和組織推廣。
(八)表彰獎勵。對試點先進企業予以表彰獎勵,完成試點任務、達到“兩型”示范典型要求的企業,授予“兩型”示范企業稱號。
。ň牛┲贫藴屎驼摺<涌焱七M“兩型”企業評價標準研究,確定不同行業“兩型”企業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加強“兩型”企業優惠扶持政策研究。
。ㄊ┘訌妱討B監管。對“兩型”示范企業定期進行復核,復核合格者,享受“兩型”企業稱號和相關政策優惠。復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兩型”企業稱號和政策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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