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在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表決通過。深圳即將實行“家庭廚余垃圾拆袋投放制度”,規定廚余垃圾在指定時間段投放至專用收集容器,如使用一次性收納袋裝納的,應將袋拆下后另行投放;每年11月8日深圳“光盤日”則提升為垃圾減量日,倡導從源頭限制或減少生活垃圾產生。
這也意味著,深圳或成為全國首個將“拆袋”寫入法規的城市。據悉,該法采用設區的市法規形式,擬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家庭廚余垃圾每日投放時段不少于2個
深圳是我國最早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之一。2000年,深圳啟動了垃圾分類試點,并于2013年成立了全國首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專職機構,目前已形成了較為完備的規范標準體系。但作為一個實際管理人口超過2000萬的超大城市,深圳生活垃圾產生量約28500噸/日,其中來自居民家庭的約占70%,垃圾處理設施長期處于超負荷運行狀態,正面臨著“垃圾圍城”的困境。
“家庭廚余垃圾”是市民主要的生活垃圾!稐l例》創設了家庭廚余垃圾拆袋投放制度,規定“家庭廚余垃圾應瀝除油水,在指定時間段投放至專用收集容器;使用一次性收納袋裝納的,應當將收納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同時,考慮到廚余垃圾拆袋投放后,存放時間過長會產生難聞的擾民氣味,《條例》規定“家庭廚余垃圾應當在指定投放時間段結束后密閉存放,并在12小時內清運”。
“作出‘拆袋’的規定,主要是因為廚余垃圾是采用生化處理方式,通過產沼、制肥等進行資源化利用。而裝垃圾的塑料袋與廚余垃圾分屬不同類別,也無法采用相同的處理方式,需要另外集中處理!鄙钲谑腥舜蠓ㄖ乒ぷ魑瘑T會有關負責人解釋。
在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制度上,經過前期試點觀察發現,每日只固定一個時間投放,與居民生活習慣不相適應。因此,深圳將授權各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生活垃圾具體投放時間段。其中,家庭廚余垃圾每日投放時間段原則上不少于2個。
無法移植年花年桔須分離成分后分別投放
過年購買年花年桔是廣東的地方特色,《條例》專門創設了年花年桔分類回收制度,規定廢棄的年花年桔應按照區主管部門公布的時間段,投放至指定的投放點,并規定應根據植物特性移植栽培。其中,沒有移植價值或無法移植的,作為日常廢棄的花卉綠植處理,將盆、植物和泥等成分進行分離,分別投放至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針對廢棄藥品,《條例》創設了家庭產生的廢棄藥品、藥具處理制度,規定廢棄藥品、藥具應當對包裝物予以毀形或者進行破壞性標記后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條例》還要求深圳市商務部門會同市主管部門編制可回收物回收指導目錄,制定低價值可回收物回收扶持政策!澳壳半娖鞯雀邇r值回收物的分類做得較好,但低價值回收相對差些,我們提出政府可以采取補貼等方式鼓勵低價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痹撠撠熑苏f,深圳市、區商務部門屆時將通過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服務平臺向社會公眾提供預約回收服務以及可回收物目錄、回收方式等信息。
深圳還將鼓勵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單位在住宅區、商場、超市、便利店設置便民回收點或者回收設施,建立預約回收平臺,公開交易目錄以及價格,通過定點回收和上門回收等服務方式,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率。
小區居住樓層公共區域將全部實現撤桶
住宅區樓層撤桶是全面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的前提和重要手段。《條例》規定,住宅區居住樓層公共區域不得擺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除符合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規范的收集容器外,住宅區公共區域(含地下停車場)不得擺放其他用于收集垃圾的容器。
為保證深圳生活垃圾分類能順利進行,《條例》規定,深圳市、區住房建設部門應將生活垃圾分類要求納入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勸阻、投訴和舉報。深圳市、區主管部門則向社會公布投訴和舉報電話,并提供網絡投訴和舉報渠道。
如有單位或者個人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還將被市、區主管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被罰款的個人也可以自愿參加市、區主管部門組織的生活垃圾分類培訓、宣傳服務或者現場督導等活動抵扣罰款。該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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