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 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
(2019年12月4日)
2019-12-23改革開放40多年來,民營企業在推動發展、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和擴大開放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民營經濟已經成為我國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現就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推動民營企業改革創新、轉型升級、健康發展,讓民營經濟創新源泉充分涌流,讓民營企業創造活力充分迸發,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堅持公平競爭,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確保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遵循市場規律,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強化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注重采用市場化手段,通過市場競爭實現企業優勝劣汰和資源優化配置,促進市場秩序規范;支持改革創新,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加快轉型升級,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加強法治保障,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推動民營企業筑牢守法合規經營底線。
二、優化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進一步放開民營企業市場準入。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精簡市場準入行政審批事項,不得額外對民營企業設置準入條件。全面落實放寬民營企業市場準入的政策措施,持續跟蹤、定期評估市場準入有關政策落實情況,全面排查、系統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在電力、電信、鐵路、石油、天然氣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放開競爭性業務,進一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支持民營企業以參股形式開展基礎電信運營業務,以控股或參股形式開展發電配電售電業務。支持民營企業進入油氣勘探開發、煉化和銷售領域,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儲運和管道輸送等基礎設施。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原油進口、成品油出口。在基礎設施、社會事業、金融服務業等領域大幅放寬市場準入。上述行業、領域相關職能部門要研究制定民營企業分行業、分領域、分業務市場準入具體路徑和辦法,明確路線圖和時間表。
(四)實施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制度。進一步規范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納入標準和程序,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和異議制度,規范信用核查和聯合懲戒。加強優化營商環境涉及的法規規章備案審查。深入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行信用監管和“互聯網+監管”改革。細化明確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完善壟斷性中介管理制度,清理強制性重復鑒定評估。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改革,健全市場化要素價格形成和傳導機制,保障民營企業平等獲得資源要素。
(五)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堅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審查并重,持續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快清理與企業性質掛鉤的行業準入、資質標準、產業補貼等規定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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