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對大萬山島波浪能示范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進行審查公示。
該項目擬在珠江口外最南端的大萬山島西南1.4公里處新建波浪能示范工程,包括示范區(6個波浪能發電示范泊位),測試區(3個波浪能發電測試泊位)。測試區和示范區波浪能發電通過海底電纜(總長度4791米)與陸域岸基測控區連接。
該工程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包括:
水環境方面,施工期波浪能錨泊系統沉塊與錨下放、海纜敷設前掃海作業以及海纜敷設沖埋作業等產生的懸浮泥沙對海水水質的影響。環評報告要求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收集運回陸上處理。
生態環境方面,工程施工對浮游生物、底棲生物和漁業資源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環評報告要求,波能裝置投放、電纜鋪設避開海洋魚類產卵高峰期(5~7月);海纜埋設施工控制射水和開溝速度,選擇潮流較小時段進行開溝作業。
環境風險方面,海上船舶與施工船舶碰撞引起的燃料油或貨油泄露等環境風險將影響周邊相關區域。環評報告要求,施工期間建設單位應發布有關施工作業航行通(警)告,設置航行警戒標,運行期在工程外側發電裝置上安狀閃爍警告燈具,標示工程邊界位置,避免碰撞事故發生。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溢油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及時清理溢油并報告相關政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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