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建[2010]2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經委、經信委、經貿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發展改革委: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國發辦〔2010〕25號,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支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為規范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們制定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