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力支持節能減排工作,促進淘汰落后產能,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日前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要求有關方面做好金融服務工作。
根據部署,央行各省級分支機構將牽頭抓緊全面梳理轄區內銀行系統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的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時研究制定更有針對性的信貸政策措施,區別對待,有保有壓,加強宏觀信貸政策指導,積極督促和引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優化信貸結構,更好地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
信貸管理方面,《意見》要求金融機構在審批新的信貸項目和發債融資時,要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的市場準入要求,嚴格審核高耗能、高排放企業的融資申請,對產能過剩、落后產能以及節能減排控制行業,要合理上收授信權限,特別是涉及擴大產能的融資,授信權限應一律上收到總行;要把信貸項目對節能和環境的影響作為前期審貸和加強貸后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進一步明確和落實信貸管理責任制,層層抓落實,嚴把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信貸關。
《意見》同時強調,在對違規貸款堅決從嚴控制的同時,要積極加大對合規項目的合理信貸支持,不斷建立和完善銀行業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的長效機制,大力支持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對列入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的項目、國家節能減排十大重點工程、重點污染源治理項目和市場效益好、自主創新能力強的節能減排企業,要積極提供銀行貸款、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融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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