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研究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這預示著,推行合同能源管理(EMC)將成為加快中國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破題之策。
“合同能源管理”這種基于市場運作的全新節能新機制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引入中國后,因耗能企業“零投資”開展EMC項目就能獲得節能收益,被行業人士十分看好。但促進節能產業化發展的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國的發展卻并非一帆風順。與巨大的市場空間相比,目前國內能源服務面臨融資難、稅費偏高以及行業標準缺失等問題。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被看好
2010年1月28日,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正式發布了《2009年度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報告》。報告顯示:2009年,全國各地節能服務公司在冶金、建材、石油化工等26個行業中的2100余家企事業單位實施了5500多個節能項目,涵蓋了“十大重點工程”的全部內容。2009年節能服務產業總計綜合節能投資360.37億元,形成年節能能力1757.9萬噸標準煤,年減排1133.85萬噸碳。
據業內人士介紹,在我國,由于企業節能意識薄弱,加上缺乏法律、政策等手段的約束,以及能耗、污染等成本外部化下對節能工程實施提高運行成本的擔憂,使得我國目前節能產業面臨尷尬境地。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引入,通過資產負債表外循環機理來推動節能行業的快速發展,一方面拓展了節能服務行業的發展空間;另一方面為耗能企業提供了低風險、高效率的能源管理與托管方案。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國外稱為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即能源服務公司。引進中國后稱為合同能源管理,即專業節能技術服務公司接受客戶(節能業主企業)委托,通過與客戶簽訂能源服務合同,自帶資金實施節能項目,為客戶提供節能改善必需的設備、技術、資金等一條龍服務完成合同,再通過為客戶節約下來的能源成本來獲得項目收益。
“合同能源管理正是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來設置的,也更加適合中小型的技術服務公司來做。”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戴彥德說,“中小節能服務公司對政策的期待也十分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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