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武漢市將出臺首個節能目標考核問責規定。一旦違反節能規定,或未完成約束性節能目標,該單位負責人將難逃問責,輕則需向公眾道歉,重責將受到停職、免職的嚴處。
昨日,在武漢市節能形勢分析會上,武漢市發改委透露,該市正在制定《違反節能管理規定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年內就將出臺并推行,以此鞭策各行政主管部門加大對“兩型社會”建設的重視。
武漢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按國家要求,“十一五”期間,武漢市要完成20%的節能減排任務,從前四年的情況看,基本可完成18%,預計到明年,還可以實現超出20%的目標。
“但武漢作為‘兩型社會’建設試點城市,不能把目光僅僅局限在國家規定的基本要求上,應該要走在全國前列。”武漢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2008年,武漢市每產1萬元GDP,就要消耗標煤1.19噸(即萬元GDP能耗),在全國19個大城市中處于中下游,與廣州0.79噸的萬元GDP能耗相比,相差甚遠。
該委相關負責人透露,為了鞭策行政部門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武漢市目前正在制定《違反節能管理規定 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也稱節能問責制),對于當年完不成節能任務的政府部門一把手,要進行問責,輕則向公眾道歉,重則被停職、免職。
該問責規定由市發改委與市監察局共同起草,主要針對各區、各部門的行政首長和部門首長,以及重點耗能企業負責人。一旦違反節能規定,或未完成約束性節能目標,該單位負責人將難逃問責。據起草者評價,“這將是目前出臺的關于節能方面分量最‘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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