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本市高校、職業技術學校根據我市光伏產業發展需求,開設光伏專業。對新開設光伏專業的本市高校、職業技術學校,從發展資金中安排適當數額的資金,給予專項經費補貼。 第十四條大力引進各級各類高層次人才。鼓勵引進領軍型高科技人才(中科院院士、留學歸國高層次人才、教授專家級人才)到我市從事光伏產業項目開發研究,并為相關科研課題提供一定數額的啟動資金。引進高層次人才的相關待遇按照《安陽市人才引進暫行辦法》(安政〔2009〕6號)執行。 對我市引進的光伏產業投資者、高層次人才,其家屬隨從就業的,由所在地人事勞動部門優先推薦安排就業;子女需隨從入學、入托的,由所在地教育部門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和家長選擇學校的意愿予以安排中小學、幼兒園,不收取教育法規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積極推廣光伏產品應用 1積極支持太陽能并網電站項目;優先支持并網式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項目;重點支持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安裝且發電主要用于解決建筑用能的項目,大力推進建材型、構件型、與屋面或墻面結合安裝型的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積極支持在農村與偏遠地區發展離網式發電項目。市新能源產業發展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太陽能光伏產品應用規劃,制定出臺相關技術標準,落實上網分攤電價等配套政策,為光伏產品應用提供政策技術支撐。 22009年底起市區內所有新建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城市照明改造項目均應推廣光伏產品應用,優先選用本地光伏產品。3年內在全市組織建設一批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小區、光伏照明示范道路、光伏發電站示范項目,建設部分區域性使用光伏產品的應用示范基地,將發展光伏產業與打造豫北區域性中心強市相結合,提高城市品位,增強城市活力。 3經市新能源產業發展指揮部辦公室審定,對符合條件的新建國家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給予適當資金補助。綜合考慮光伏應用成本、規模效應等因素,補助標準暫定為5-10元/瓦。以后年度補助標準由市新能源產業發展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產業發展狀況予以適當調整。 4加大光伏企業及光伏產品的宣傳推介力度,擴大社會影響,增強市場認知度,形成發展應用光伏產品的良好社會氛圍。 5鼓勵扶持光伏產品擴大出口,建立光伏產品出口的綠色通道;支持光伏企業設立境外貿易公司和貿易代表處,將產品打入國際市場。 第十六條對引薦市外資金投資本市光伏項目的,獎勵事項參照市政府《關于印發安陽市招商引資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安政〔2004〕6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建立光伏產業重大事項協調例會制度,為光伏產業發展提供個性化服務。市新能源產業發展指揮部不定期召開協調例會,對光伏企業在項目報批、用地、環評、融資、稅收優惠等方面所涉及的問題集中會辦和解決。 第十八條各縣(市、區)要根據本規定,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相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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