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6月17日公告了《41戶中央企業節能減排情況的審計調查結果》。審計署在這份審計公告中指出,部分企業的節能減排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節能減排任務艱巨。其中包頭鋁業由于主要產品電解鋁單位能耗上升了1.83%,導致能耗增加;大唐張家口發電廠至2007年底僅完成"十一五"節能目標的19.3%;大唐唐山熱電公司等5戶企業未及時關停31臺小火電機組、小焦爐;國電集團雙遼公司等28戶企業仍在使用國家明令淘汰高耗能設備。
針對公告結果的有關情況,審計署企業審計司司長王常松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回答了記者提問的有關問題。
記者:為什么要對41戶中央企業節能減排情況進行審計調查?
王常松:主要原因有三個:一是黨中央、國務院對節能減排工作高度重視。2006年3月,全國人大十屆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指出要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切實保護好自然生態環境;提出了“十一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約束性指標。節能減排已成為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緊迫任務,這也是貫徹科學發展觀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論的重要體現。二是審計署作為政府的組成部門,對41戶中央企業節能減排情況進行審計調查,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踐行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十一五”規劃綱要的具體體現,也是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的重要途徑。三是中央企業是實現節能減排政策目標的重要力量。中央企業主要分布在石油石化、煤炭、化工、冶金、電力、運輸等領域,對國民經濟有較強的控制力、影響力、帶動力。中央企業既是能源生產大戶,也是能源消費大戶,其節能減排工作的成功與否,直接關系到“十一五”全國節能減排政策目標的實現。
記者:此次審計調查的目標是什么?
王常松:此次審計調查的目標:一是通過對41戶中央企業開展節能減排工作的審計調查,摸清中央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現狀,了解企業節能減排工作取得的階段性成效,關注國家節能減排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二是通過對部分中央企業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情況的審計調查,檢查“十一五”節能減排階段性目標的完成情況,揭露企業能源浪費、環境污染等主要問題。三是通過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從國家政策、監督執法和企業管理等方面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的相關政策,促進各級監管部門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促進企業增強依法經營的意識,推動節能減排工作的深入開展。
記者:此次審計調查的對象和主要內容是什么?
王常松:根據全國千家重點耗能企業及國家重點監控污染源企業名單,此次審計調查以其中41戶中央企業2005年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排放為基礎,重點檢查2006至2007年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情況及實施效果。這些中央企業分屬中國石化、中國華能、中國華電、中國國電、中國大唐、中國鋁業、寶鋼、鞍鋼等8家大型中央企業集團公司,主要分布在石化、電力、冶煉等三大行業,其中石化行業13戶、電力行業16戶、冶煉行業12戶。審計調查的主要內容:一是調查企業落實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政策、采取的相應措施及取得的實際效果;二是調查企業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統計數據真實性問題;三是調查企業完成節能減排目標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四是調查節能減排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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