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004年《美國創造就業法案》對生物柴油給予稅收鼓勵并對燃料酒精擴大了課稅扣除的范圍,對生物柴油的稅收抵免從2005年1月開始;此外,該法案還制定了按容積的燃料乙醇特許權稅課稅扣除(VEETC),即到2010年都將持續對燃料乙醇給予51美分/加侖(14美分/升)的減稅優惠。
4. 2005年8月布什新簽署的《國家能源政策法案》中制訂了可再生燃料標準(Renewable Fuel Standard,RFS),RFS明確指出必須在汽油中加入特定數目可再生燃料且每年將遞增。美國可再生燃料消費量將從2006年40億加侖/年(占汽油總量約2.8%)增加到2012年75億加侖/年(2300萬噸),此后將保持2012年可再生燃料與全部汽油的比例。按照要求,美國近50%的汽油將需要調和乙醇,典型調入量為10%。
5. 2006年2月9日,美國總統布什在國情咨文中首次提出“先進能源計劃”(Advanced Energy Initiative),其重點是加大對清潔能源技術的投資力度,以擺脫對國外能源的依賴,保障國家能源安全。該計劃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要通過發展生物燃料和燃料電池來解決交通運輸對石油的依賴。美國能源部和農業部近期的一項研究認為,通過重大的技術進步,在不對環境及糧食產量造成影響的情況下,每年可以供應600萬加侖生物柴油,是美國當前汽油消費量的30%。要實現更多利用“種植”的可再生燃料的目標,需要采用從纖維素生物質生產具有價格競爭力的乙醇的先進技術。為幫助降低生產這些先進生物燃料的成本,并使這些技術達到商業化,2007財年將能源部生物質能研究經費增加65%,總數達1.5億美元。目標是到2012年纖維素乙醇相對于玉米乙醇具有成本競爭力,并能大量應用這種替代燃料幫助降低未來美國的石油消費。
6. 布什總統在2007年1月23日的國情咨文中又提出“20-10”(20 in 10)的能源新戰略,即在未來10年內,美國將通過開發替代能源和提高能效,將汽油消耗量壓縮20%。此外,美國將減少對進口石油的依賴,并大幅提高戰略石油儲備量。計劃到2017年本國生物燃油等替代油料的產量達到350億加侖(1美制加侖合3.785升),相當于當年美國機動車總油耗量的15%。此外,美國正在制定的新農業法也將專門對替代燃料做出規定,要通過大力發展生物燃料來改造美國農村。
7. 2007年12月美國的《能源自主和安全法案》(The Energy Independence and Security Act of 2007)又制訂了更為嚴格的可更新燃料標準(Renewable Fuel Standard,RFS),該法規定,到2022年用于運輸的可再生燃料至少要達到360億加侖/年,并明確指出在2008-2015財年間,準備動用5億美元發展高級生物燃料(advanced biofuels),以確保機動車用燃料生命周期內,較2005年減少80%的溫室氣體排放;在2008-2010財年間,每年用2500萬美元支持生物燃料技術的研究開發和產品的商業化應用。美國環境保護局每年確定基于百分點的可再生燃料標準,美國所有的汽油生產商、進口商和滲混商必須根據該標準確定各自的可再生燃料最低使用量,并規定2008年可再生燃料占美國運輸燃料消費總量的比例將從上年的4.66%提高至7.76%,也就意味著2008年用于運輸的可再生燃料將達54億加侖(1654萬噸)。
8. 2008年3月,在第三次國際可再生能源大會上,美國總統布什再次發表演講,繼續重申“20-10” 能源戰略和《能源自主和安全法案》中,相關促進生物質能發展的重要內容,強調要加強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以減少對進口石油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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