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燃油稅,減免1.6L以下的購置稅,還有一直根據日程表進程在走的國II、國III、國IV進程,都表明了國家“節能減排”的決心,但從出臺之日起,就被認為“力度不夠”。于是,那個又能刺激消費又能實現“節能減排”的終極方案,我們仍在尋找。但我想,至少應該包括以下幾點:
一,生產環節,主機廠愿意投入研發和生產精品小排量車和新能源車。這意味著,必須以保證他們的利潤為前提。那么,怎么保證呢?而目前未有這一方面的有力度的配套政策出臺,或是有相關積極的市場反應出現。
二,流通環節,消費者愿意購買小排量車和新能源車,那么,如何轉變他們的觀念并且刺激他們消費呢?“力度不太夠”的消費稅和購置稅減免管用嗎?
三,消費環節,如何使“多用車會多花很多錢”成為現實,使用車成本根據用車量出現“幾何增長”?
四,說點實際的,怎樣讓我們的用車環境更好,讓我們敢買車之后,還能讓道路暢通,還能有地方可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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